人身安全保护令实用问答

来源:上海青浦法院

文章摘要
01、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司法防护盾”。如果你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01、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司法防护盾”。如果你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那么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将依法出具民事裁定书,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你和你的家人。
02、什么情况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及精神侵害,如殴打、捆绑、残害、冻饿、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行为。
03、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只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吗?
当然不!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范围界定如下: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一般包括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你被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实施家庭暴力,你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04、我是男性,我被家暴了,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当然可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的是所有的家暴受害人,不论你是丈夫、妻子、老人、孩子,只要你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都可以申请。
05、我要去哪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找公安?找妇联?找人民法院?
人身安全保护令最终是向人民法院申请!你可以向你或被申请人的居住地或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材料。
当然,你也可以向公安或者妇联求助。
06、公安和妇联可以为我提供什么帮助?
公安:
如果你正在被家暴或者情况紧急,请立刻打110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将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如验伤、调监控、做笔录等),依法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并对加害人依法处置。
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对于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在送达家庭暴力告诫书后,公安机关将按规定开展相关查访工作。
妇联:
如果你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向妇联求助,妇联可以为你提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救助服务。
如果你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自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妇联等相关机构可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07、我还没想好要不要离婚/分手,我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当然可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审查、执行等均具有高度独立性,完全可以不依托于其他诉讼而独立存在,你无需考虑是否离婚/分手等其他因素。
08、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收费吗?
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担保。
09、我要向人民法院提供什么材料?
你需要提供:
申请书。载明双方身份情况、具体的请求及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详细情况。
身份证明。双方身份情况、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提供对方证件、户口本、结婚证等确有困难的,可在法院协助下向有关部门查询。
证据材料。
10、我要提交哪些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才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果你有以下证据,你可以提交人民法院: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四)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
(五)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六)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七)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八)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九)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十)伤情鉴定意见;
(十一)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总而言之,你要提供能够证明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事实存在较大可能性的证据。
11、我向人民法院申请后多久能收到结果?
对于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4小时内向当事人送达文书,同时送达属地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可以视情况送达属地妇联组织、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
12、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并远离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禁止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等经常出入场所的一定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活动;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以上措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单独适用,也可共同适用。
13、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效是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14、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对方还是继续打骂、骚扰我,怎么办?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申请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申请人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你可以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及时出警,制止违法行为;你也可以向妇联或基层组织寻求帮助,对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庭,妇联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开展上门关爱工作。
15、遇到家庭暴力了,我应该做些什么?
确保自身安全。远离施暴者,迅速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及时报警。向公安机关清晰说明家庭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施暴者和受害人身份、暴力行为的具体情况;报警后,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陈述事发经过。
寻求相关单位支持。可以向所在单位、学校、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求助。
获取亲友帮助。向亲友诉说自身遭遇,亲友可以为你提供情感上的支持以及提供临时住所、陪伴就医报警等实际帮助。
收集保留证据。 及时拍摄受伤照片(全身照、局部特写照等)并保留原始载体;尽快前往医院进行伤情检查、治疗,保留相关病史材料;若有监控、摄像头或目击者记录或见证家庭暴力的发生,则及时保存相关录音录像、取得证人证言;保留施暴者发送的威胁短信、聊天记录等内容以及施暴者书写的悔过书、保证书等。
依法维权。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给自己加一道“司法防护盾”;若遭到家庭暴力导致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若家庭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当你被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实施家庭暴力,你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