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仲2015年十大民生案例
2015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50件,同比增长51.16%,受案标的额20.84亿元,同比增长96.6%,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近20亿元。为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帮助市民防范法律风险,哈尔仲裁委员会特选取了十件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在此与大家分享。
案情简介
2010年9月,顺达公司与马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顺达公司将某商服租赁给马先生,期限为40年,每年租金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马先生一次性支付了全部租金600万元。2015年7月,马先生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顺达公司返还超过20年部分的租金。顺达公司认为《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履行,不同意返还超过20年部分的租金。
仲裁结果
裁决顺达公司返还马先生超出20年部分的租金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本案中,马先生与顺达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虽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确已履行,但该约定违反合同法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无效,相应租金应当返还。
哈仲提示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签订厂房、大型设备等租期较长的合同时,应注意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哈仲十大案例之八:房屋租赁有期限 最长不超二十年
作者: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哈仲2015年十大民生案例 2015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50件,同比增长51.16%,受案标的额20.84亿元,同比增长96.6%,为当事人挽回财产损失近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