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是法律主体吗?

来源:昶兴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01 动物不是物 1988年《奥地利民法典》第285a条,1990年《德国民法典》第90a条:Animals are not things.

01 动物不是物
1988年《奥地利民法典》第285a条,1990年《德国民法典》第90a条:Animals are not things.
02 动物视为物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稿)》第107条《民法典》
03 动物是动产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杨过再和耶律齐、郭芙、武氏兄弟夫妇挥手相别,袍袖一拂,携着小龙女之手,与神雕并肩下山。其时明月在天,清风吹叶,树巅乌鸦啊啊而鸣。”
你猜中了开头,可是你猜不着这结局。
没错,续上集
养X人侵权责任的承担 (qq.com)。只是,这一集还要接中集
葫芦兄弟,判给谁?(qq.com)。下集来了?
是的。离婚后宠物归谁呢?
老杨的雕,无疑是婚前个人财产,但龙阿姨的蜜蜂呢?据WJ百科说明:蜂后的寿命一般是3–5年,工蜂夏季寿命仅为2–6 周。您总不好说这蜜蜂都是龙阿姨婚前财产了吧?
每年的5月20日,是联合国确定的世界蜜蜂日,更值得在这个纪念日引起我们对法律的思考。
2009年,96岁的法学博士——申庭美先生去世时留下遗嘱:全部遗产留给他的宠物犬“欢欢”,而老人有子孙。后续判例显示:人民法院对于将财产留给宠物的遗嘱持有效性认定。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近期又审理了这样一离婚案件。夫妻在离婚诉讼中对于房啊车啊的财产分配轻松达成一致,却因一条狗僵持不下。人民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民法典》1062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但毕竟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其是有生命的,难以进行实物分割。综合考量宠物是由王某购买,并且平时也是王某照顾得较多等因素,法院认为宠物的所有权归王某更为合适,但赵某对宠物亦有感情,可适时探望。
看到这里,我的心态瞬时就崩了——实物分割?适时探望?能共同抚养吗?
还好,下文写道:“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准予王某和赵某离婚;双方共同所有的房、车归王某所有;王某向赵某补偿30万元;宠物归王某所有,但赵某可适时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总则专家建议稿》第一百零四条以“动物是特殊的物”替代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动物视为物”(这是一种法律拟制,相当于作了“动物不是物”的宣示)。
民法上,没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幼儿、精神病人甚至植物人仍然享有法律人格,仍然是权利主体,甚至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在与人沟通方面,某些动物意志和行为并不逊于以上自然人。
蜜蜂创作的作品(https://www.sohu.com/a/587458099_645436)令人赞叹,这个您可能没听说过,那么老牛写字、大象画画听说过吗?当然,前提不是您必须得有头牛或大象做宠物。一只猴子抢走了摄影师的相机,拍下了数百张猴族照片,是摄影师还是猴子对照片享有著作权呢?没错,就是那个轰动的David Slater诉WJ百科的经典案件。我的CHATGPT告诉我,美国版权局《版权登记实践手册》第608页第202.02款【Copyright Registration for Works of Nature】规定:“美国版权局不能够为由自然、动物或植物创作的作品登记版权。同样,美国版权局也不能为由据称是鬼神或超自然的存在所创作的作品登记版权,虽然该局可以为申请或者呈缴本中称该作品是受到神灵启发而创作的作品登记版权。”算补个奇怪的知识点吧,以便发散到您家的AI(爱)机器人。
“物”为何物的追问,天然地包括了“人”是何人、个体——工具——相互物化的命题,而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判断。
那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思呢?
宠物也是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分割”的分词出现了28次,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能够供参考适用的是“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和“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分割】)。老板,您挑个分和割的方法吧,记得“物尽其用”的物权原则。
探望探视权本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一方享有的探望未成年子女、相互慰藉的亲权延伸,司法甚至在特殊情况支持隔代探望。您养个猫狗耗子鱼,虽然倾注日常生活下的缕缕感情,寄托着互动回忆,但对“物”的探望是一种民事权利?如果是“物”,打个比方:我去探望一位蚕宝宝,哟~都吐丝了,哪只是我当初喂叶子的来着,不会是这只大蛾子吧?顺便通知一下,那盆昙花马上就要开了,我每天晚上来探望她一下,不能错过她的花生大事!说到花生,因为城市更新征收要开始吧,我会去法院告你,变更对院子里花生的直接抚养权。
双方约定可执行吗?宠物治疗、管理的费用,另一方有负担义务吗?宠物逃逸后致人损害,另一方是“动物饲养人”的赔偿义务主体吗?
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争议;有时,也许只有爱可以为我们提供另外一种用情感解决的方式。因为,每个“人”、“物”都是生命过程中的主体——Bee a Queen(Be a Queen),虽然SWAROVSKI®(施华洛世奇)没有给我神奇转折费,但这回您至少该知道蜜蜂日的“HONEY”给谁了——记得要用TIFFANY BLUE®(蒂芙尼蓝)盒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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