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执行过程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双江法院

文章摘要
执行局是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之一,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是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二是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三是对执行异

执行局是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之一,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是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二是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三是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四是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五是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在出现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形时,你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你知道在向法院申请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部分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以供参考。
一、申请执行的时效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执行的条件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执行依据具有给付内容;
二是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并已过自动履行期;
三是必须在法定的执行申请期限内提出;
四是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执行需提交的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5)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四、申请执行需认真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
申请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往往忽视《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的填写。事实上,认真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是极为重要的。实践中,绝大部分申请人在填写该表时都极为随意,多填写为“不清楚”、“不知道”、“没有”等,若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而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后又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对该执行案件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最终致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当然,提供的财产线索必须明确具体,以便法院核实。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