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沉迷网游买装备怎么办?

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文章摘要
案情再现 叮铃铃,叮铃铃…… 奶奶:我这银行卡上怎么一下少了两万块钱,应该没人动过啊……小明,小明! 小明:奶奶,怎么了? 奶奶:你有没有动过奶奶的银行卡?

案情再现
叮铃铃,叮铃铃……
奶奶:我这银行卡上怎么一下少了两万块钱,应该没人动过啊……小明,小明!
小明:奶奶,怎么了?
奶奶:你有没有动过奶奶的银行卡?
小明:没啊……哦对了,我想起来了,之前在网上买过些游戏装备。
奶奶:花了两万!?
小明:两万不算多,我有朋友充了五六万呢。
奶奶:你才十二岁啊!这可是我和你爷爷辛辛苦苦攒下的养老金!天呐这日子没法过了……
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次数额巨大的游戏充值,无疑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充值款能否追回?我们听听欣法官怎么说。
网络游戏充值,本质上是游戏用户使用自动信息系统与游戏公司订立或履行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最高院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也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如果小明起诉游戏企业时,能证明其支出两万元充值款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应当获得法院支持。
游戏世界难设防,孩子冲浪氪金忙。 家长监督应加强, 健康成长来护航。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四十八条电子商务当事人使用自动信息系统订立或者履行合同的行为对使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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