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有权依据《平台用户规则》对驾驶员进行封号处理或权益调整,因封号导致驾驶员的损失,平台不承担责任。

来源: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01、基本案情 王某于2015年在滴滴打车平台注册成为该平台的网约出租汽车客运人员。 2018年,王某在某次抢单后被乘客取消订单。并遭到乘客向弟弟公司投诉车辆不符,并上传了照片。

01、基本案情
王某于2015年在滴滴打车平台注册成为该平台的网约出租汽车客运人员。
2018年,王某在某次抢单后被乘客取消订单。并遭到乘客向弟弟公司投诉车辆不符,并上传了照片。后滴滴公司对王某的账号进行封禁,后王某对该封禁行为进行了申诉,但经核实,申诉无效。诉至法院,要求滴滴公司赔偿王某的各项损失。
王某在注册成为平台司机时,双方在《专快车服务合作协议》约定:如果出现服务驾驶员或服务车辆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等违约情形,无论乘客是否产生投诉,驾驶员都应当按照《网约车驾驶员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可《滴滴平台用户规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该文件规定:使用非注册车辆接单,暂停服务30天。
02、案件争议焦点
滴滴公司是否违反约定封禁王某的账号?
03、裁判要旨
法院认可《滴滴平台用户规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本案中,滴滴公司根据乘客投诉提供的照片初步确认王某存在私换车辆的情况,并按照规则约定封禁王某账号,王某按照规则进行申诉但并未提供适当证据证明其未私换车辆。
滴滴公司依照规则对其账号进行封禁的行为并无不当,王某要求滴滴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04、律师评析
司机、乘客在网约车平台注册成为用户时,所订立的平台用户规则,经用户阅读并同意确认,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网约车平台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出于安全考虑,在初步审核后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具有合理性。乘客、平台、司机因规则的适用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对各自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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