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发表。在这部巅峰之作中,有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这话的原意,大概是要描述十八世纪风云变幻的法国大革命。荣耀与毁灭,不过在于一瞬。而对于王凯歆来说,今天大概也是“最好与最坏”并存的时代。
10月18日,《创业邦》发文称,收到神奇百货前员工邮件爆料,王凯歆涉嫌作假账,侵吞公款600万元。许多人还不知道王凯歆,但在互联网领域,她的确名噪一时。
据《新财富杂志》的报道,王凯歆出生于98年,如今也不过18岁。她“16岁辍学创业,成立神奇百货,做95后垂直电商。2016年年初后参加BTV 的创业真人秀《我是独角兽》,当场被5个资本大佬争相投资,拿到1500万A轮投资。”
然而风光没有持续太久。拿到投资后不久,王凯歆被指挥霍无度、数据虚假、模式坑爹、非法裁员。更为要命的是,10月17日,有知情人士向《创业邦》杂志发邮件爆料称,公司目前的财务报表均为假账,王凯歆个人挪用公款额度高达高近600 万元人民币,目前准备逃往美国以躲避法律追究。
王凯歆似乎把最好的时代,活成了最坏的时代。事实的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但媒体报道若属实,单凭挪用公款一项,王凯歆在劫难逃。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在于,两者的犯罪主体不同:前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要求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本案中,王凯歆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不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而只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所谓挪用,只不过是暂时借用,日后有还的打算。若不打算归还或者明知无法归还而挪用,则构成职务侵占罪。刑法打击挪用行为,在于挪用本身也会对单位企业的正常运作产生不良影响。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挪用意味着资金流的断裂以及资金的不合理使用,这两点对现代企业来说都是致命的。
一般而言,在现代会计模式下,挪用行为很容易被发现,所以做假账就成为本罪的常用手段。
根据《创业邦的报道》,“公司账目不清,所有上报的财务报表均为假账,均经过王凯歆之手亲自造假,在平安银行基本户记录中王凯歆个人挪用公款额度高达近600 万元人民币,均为其个人花销及开支,后续其近10人助理身上的接近100万元人民币支出也用于支付其住酒店、娱乐及购物花销。”
2015年2月,创新谷向王凯歆提供230万元天使资金创立公司。天使资金,一个动听的名字,它可以将人送达天堂,也可将人拽入地狱。
金融时代,所有东西似乎都在加速。一个年轻人可以在凭借创业产品或者创业理念,获得天使投资,经过包装迅速上市,然后成为百万富翁。也有可能项目夭折,或者贪念变得一无所有。成功太快,失败也太快。快得,借用佛家一句话,便是“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到现在,我们走市场经济的道路将近四十年了。从陌生到了解,从恐惧到接受再到不安,市场考验着人性,人性刺激着市场,这是无休止的游戏。人性大抵相差不大,这是经济学家给出的结论,所谓“理性经济人假设”,是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石。
基于这种假设,我们创造了健全的法律,公正的监督机构,自由的市场…….时代巨轮滚滚向前,我们的时代正在越变越好。然而光有这些或许不够,天堂与地狱,只在一念之间。
争论千年的人性,常常用将人拽入地狱的方法,宣示它的复杂性。我们能做的,不外乎是在浮华之中,修炼一颗平常之心。
18少女CEO,从天才创业者到敛财阶下囚
作者:法纳刑辩来源:法纳刑辩

1895年,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发表。在这部巅峰之作中,有我们耳熟能详的一句: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这话的原意,大概是要描述十八世纪风云变幻的法国大革命。荣耀与毁灭,不过在于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