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念斌无罪释放的新闻报道引爆了舆论。念斌案历经八年,三次被判死刑,最终由福建省高院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这个结果令人十分激动!该案应该是新中国第一例适用“疑罪从无”原则的涉死刑案件,标志着中国司法实践中“疑罪从无”原则的真正确立。该案将成为中国死刑案件审判的一个里程碑,为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明确的司法裁判标准。作为一名律师,在被念斌的辩护律师张燕生、公孙雪律师等深深折服的同时,我又在思考,从念斌案我们应该期待什么?
我们期待公平正义。有个著名的法律格言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未缺席。”念斌案极好的阐释了这一点。正义可能会比较抽象,不好界定,但在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正义的概念。就刑事领域而言,让犯罪的人依法受到与其罪行相一致的刑罚,是正义的体现;但没有犯罪的人不受刑事处罚也是正义的体现。这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缺一不可。在现代法治国家,在某种意义上说,注重后者意义更为重大。从媒体报道来看,庭审中所有证据都指向念斌没有实施投毒犯罪,在念斌辩护律师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抗争之下,正义终于到来,虽然迟来了整整八年。这种实现公平正义后油然而生的奇妙情感,充溢在每个人尤其是律师同仁心中。
我们期待律师形象和作用的提升。不可否认,在当今中国确实有一些无良律师,最近热播的《离婚律师》也渲染了讼棍律师形象。长期以来,律师在中国社会的地位不是很高,形象不是很好。这既有中国文化传统的影响,也有很多无奈的现实原因。但令律师界振奋的是,念斌辩护人张燕生律师等,让公众看到了截然不同的律师形象。可以说,如果没有张燕生等律师为念斌竭尽全力辩护、永不放弃的奋力抗争,只怕念斌早已冤死。事实上,近年来被平反的涉及死刑冤案中,几乎都有刑事辩护律师起到重要作用。如浙江张氏叔侄奸杀冤案中,朱明勇律师为其申诉。河南平顶山李怀亮案,亦有律师为其全力辩护。因此,我们期待借念斌案契机,能够提升中国律师的整体正面形象,为中国推动法治进程起到更大的作用。
我们期待法律共同体的真正形成。律师由于其承担辩护职责,不可避免的会对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的相关司法活动进行批评,甚至挑刺。实践中部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便利用其职权对律师权利进行限制,打压律师,甚至殴打律师,非法对律师采取刑事措施。实际上,公检法三机关与律师,如同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对立,体现在四者在职能和立场上存在天然的冲突。公安机关负责对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其具有打击犯罪的职责;检察院则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律师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辩护;法院则居中裁判。统一,则体现在四者各自承担起职责,就可以形成有效的制约,实现法治和公平正义。在某种意义上说,这种对立统一关系不仅能有效帮助三机关防止冤假错案发生,也能有效保障警官、检察官和法官免遭国家机器非法侵害。因此,四者应该是法治大环境下的法律共同体。将律师视为异己的做法,实则破坏了法律共同体,害人害己。
念斌无罪获释,可以说是律师、检察官和法官共同坚守法律的结果。念斌案虽然在前期存在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相关检察院和法院为顾及公安大哥颜面拒绝纠错的情形,但最终在律师的坚持不懈下,与检察官和法官形成了合力,共同促使了念斌被宣判无罪。我们期待广大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藉此真正形成既相互制约又同属法律共同体的法治力量。
我们期待理性,拒绝暴力。在念斌被宣判无罪的同时,我们注意到一个画面,念斌案死者家属打出醒目的条幅,条幅上写着“抗议凶手律师张燕生黑白颠倒、谴责媒体和凶手律师联合造假、严惩杀死两个孩子的杀人犯念斌、杀人偿命律师黑白颠倒天理难容”等内容。对于死者家属的上述行为,虽然我们怀着同情心,但我们还是真心的期待死者家属能够理性,冷静分析凶手脱逃的真正原因,拒绝暴力,尊重司法权威。我们也期待整个社会理性,理性看待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所起的积极作用。
我们期待律师作用的提升、期待法律共同体的真正形成、期待理性拒绝暴力,期待公平正义,恰恰是对法治的期待。近两年来,在习近平的领导下,司法系统悄然进行变革,而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将建设法治国家作为主要议题。实现法治,才是我们法律人的终极期待。
从念斌案我们期待什么
作者:操乐龙来源:策略律师

有关念斌无罪释放的新闻报道引爆了舆论。念斌案历经八年,三次被判死刑,最终由福建省高院宣判无罪并当庭释放。这个结果令人十分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