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研是律师的基本功,考验律师对法律规定、案例的理解和运用的能力。本篇就如何开展法律调研以及如何做好法律调研,结合以往的调研经验,分享一些基本的思路和方法,望对各位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法律调研需储备的知识
在进行法律调研前,首先需要了解我国法律体系、常用的法律数据库以及搜索引擎运算符号等,这是做任何法律调研都应该储备的基本知识点。
1法律体系
法律检索的主要对象就是法律条文,首要需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和审判中法院裁判依据等。以下就如何了解法律体系,建议如下:
熟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年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法释(2009)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法〔2016〕221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法发〔2018〕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法发〔2010〕51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法(2015)13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11〕42号),进而了解我国的法律效力等级、法律冲突规范、审判中法院裁判依据等。
下述法律效力等级图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制作。法律检索中,是否要按照层级逐一检索?我们理解,非诉调研时,结合具体的调研问题,可参照图一法律效力等级图逐层级进行穷尽检索。现行的法律数据库,为便于检索,一般也会按法律效力级别归类,如:威科先行在“法规”首页左侧中设置“效力级别”一栏。诉讼调研时,
(1)在检索法院裁判依据时,需要了解审判中法院裁判依据再进行相应检索。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对于应当适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直接引用。尽管法院不得引用宪法和各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会议纪要、各审判业务庭的答复意见以及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以及指导案例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且审判时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所以,除了法院裁判依据规则之外,最高院和地方高院的会议纪要、意见、裁判指引等(会议纪要、意见和裁判指引多为法院针对各类部门法的实务运用提供指引而颁布的,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2016年8月4日发布】)、最高院的指导案例、个案批复等也不能遗漏。
(2)在检索案例时,根据需调研的法律问题所涉的法律关系,判断需要调研的案例,属于哪个案由,再结合案由缩小检索范围,而不能一开始就以关键词进行检索。就判断和选择案由上,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一书参考,便于理解案由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法〔2011〕42号)规定。
(图片来源于网络)
2法律数据库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最高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地方高院的裁判文书数据库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法规库、以及地方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布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等,作为官方法律数据库,在权威上毋容置疑,且现在不少政府部门就其主管领域适用的法律也会制作汇编,在其官网上发布,方便大家检索。但考虑到检索的智能性以及官方数据库没有其他数据库强大的自动索引功能,所以在数据库选择上,通常优先选择市场上数据库,如:综合性法律数据库:威科先行、北大法宝和律商网等;案例检索数据库:无讼,openlaw ,法信等。市场上数据库可辅助使用官方数据库。以下就法律数据库的具体使用,建议如下:
使用任何法律数据库前,建议先了解该法律数据库具体如何使用。现在市场开发的法律数据库,威科先行、北大法宝以及无讼案例检索都会告知用户如何使用该数据库。如:点击威科先行的网页版“帮助” 一栏时,会出现用户手册,该用户手册会指引用户如何查法规、如何查案例等。
鉴于不同的法律数据库各有优势和特长,以及从验证法律调研的结果角度出发,在做法律调研时,可以考虑综合运用不同的数据库,可不囿于一个法律数据库。结合我们检索经验,(1)在检索法条时,威科先行的自动索引功能(即法条下面的引用文档),涵盖包括法条相关的其他规定、司法解释以及案例以及专业文章,可以更好帮助检索者理解该条文。所以,在查询法律、法规时,可以优先选择威科先行。北大法宝和律商网中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齐全,且更新比较快,查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可以优先选择他们。因为近些年地方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大力开展,无论查询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还是验证法律数据库中检索到的地方性法规是否有效,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也应作为一个检索渠道,不能忽视。(2)在检索案例时,威科先行的案例库无论是数量、更新速度以及检索设置的智能性角度,优于北大法宝、律商网和无讼。在检索案例时,可优先选择威科先行。另外,地方高院,如北京和上海的案例数据库,数量和更新速度上,甚至比中国裁判文书网、威科先行和北大法宝更有优势。所以,检索地方法院案例,也同步考虑登录地方法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利用市场上开发数据库检索法律法规时,需注意检索到的法律法规时效性,即是否被更新或废止。首先,对于数据库不能盲目信任,即使数据库中检索到的法律法规在“时效性”一栏显示了“现行有效”,就认为一定有效,而无需验证。其次,验证时效性,除了在相关政府官网上以及其他法律数据库中进行核对确认之外,也需要平时多关注立法动态以及行业实事热点。
法律数据库除了检索法条和案例之外,现在市场上数据库会与多家律所合作,发布专题文章、专题聚焦和实务指南等。其中专题文章多为合作律所的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拟写,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尤其在了解需要调研的问题以及调研开始之前,都可以先通过阅读专题文章等,可进一步获得对调研问题的认识以及明确调研的方向。另外,专题文章也可以作为验证调研的一个方法。
3搜索引擎中运算符号
使用常用的搜索工具如百度搜索、google搜索等过程中,熟练运用运算符号,能尽快且有效得获得搜索结果。很多法律数据库中“高级搜索”,其实也是运算符号的另外一种演绎,学会运用“高级搜索”功能,而不能一味选择简单搜索。以下图二为我们总结的常用搜索运算符号和无讼案例中运算符号。
二、开展法律调研
在掌握法律调研的基本知识后,如何在实践中具体应用并开展法律调研。我们结合经验,就法律调研的步骤和需要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梳理,具体如下:
1开展法律调研前需理解所调研的法律问题
开始进行法律调研前,第一步需理解所调研的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就调研前明确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如下:
在和主办律师和客户沟通法律调研时,一定要准备好笔和草稿本,随时记录调研的背景信息和具体问题。在接受背景信息和问题时,如果存在不明白或者不理解的情况,应主动询问,切忌自行猜测、闭门造车。如果担心还是未能理解要调研的法律问题,可向主办律师和客户复述要研究的问题以确认是否正确。
若对该法律问题不熟悉或者不知从何处开展法律调研,建议先在搜索引擎或其他搜索工具(如:Google、百度、搜狗微信、微信搜一搜、知乎、威科先行“解读”中“实务指南” “专题聚焦”和“专业文章”等)中检索,对该法律问题形成一个初步认识,从而加深对调研问题的认识以及了解到该调研问题所涉的法律法规、案例和实务中应关注的知识点。
2开展法律调研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明确调研的问题后,切忌一开始就进行法规或案例检索,建议参考以下步骤准备:
调研开始前,问一下本所的同事是否先前对于该法律问题有过调研以及是否形成调研成果。一方面是为了避免重复调研,另一方面通过看同事先前的调研成果,对调研的问题可获得进一步的深入认识。
正式开展法律调研前,可在草稿纸上将需调研的问题列明,并在调研问题后列举检索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具体步骤可参考:
(1)列明调研时可能使用的法律数据库和搜索引擎;
(2)检索法规时按调研问题列明检索法规层级,涉及非诉问题法规调研,在草稿纸上列明法律效力层级并根据层级逐一检索;涉及诉讼问题法规调研,列明民事审判适用法律规则以及最高院、地方高院、中院的会议纪要或政策性文件等层级,并按层级逐一检索。若担心检索法规存在不全或者时间有限不想按层级逐一检索,可以考虑就所涉问题,在政府官网上查询法规汇编,如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其官网上会定期发布外汇法规汇编;或者查询行业最新的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或新三板挂牌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该说明书中“行业基本情况”会列明监管机构和监管政策。
(3)检索案例时列明案由,以及根据调研问题需要选择哪些法院的案例并按级别列明法院。
(4)无论是检索法规还是案例,需要在草稿本上列明多个关键词。就确定关键词时,需要注意,法律法规使用的术语和我们平常口语或书面使用的词不一样,需要了解法规使用术语的背景知识。
(5)验证调研。因法律规定和实务存在不一致,以及我们存在理解规定存在错误或偏差等情况,所以,法律调研步骤中,不能忘了调研后的一个验证环节。验证调研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a) 验证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理解是否正确和准确。可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上“法律释义与问答” 查看立法机关对该法律的理解,以及查看最高院编写的关于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书籍,另外,就政府部门就其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可以参考政府部门在其官网上发布释义和答记者问等文件。
b)了解法律规定在实务中如何运用,可向主管机关电话咨询。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工商和税务所涉法律问题,一般都是需要和主管机关沟通实务如何处理的。
c)问询身边处理过该法律问题的同行或客户或法官。其中:客户置身行业中,其对于行业最新动态以及对行业监管政策比较了解且敏感,另外他们也是直接和监管机关打交道,所以,一定要牢记:客户也是我们法律调研中相当重要的一个资源。
d)网上查询关于该法律问题最新的实务文章。如:可查询威科先行“专业文章”一栏以及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微信公众号以及专业领域公众号,如劳动法领域微信公众号“劳动法库”等)近期发布的实务文章。
3法律调研过程中需要注意事项(tips)
就开展法律调研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检索法规时,再次强调,特别注意法规的时效性(这种属于怎么强调都不过分类型)。尤其是市场上法律数据库,如威科先行,其公布的法规,即使在“时效性”一栏上写明“现行有效”,也需要谨慎判断,不能完全相信。如何意识到市场上法律数据库中法规有效性存在问题?需要平时多关注立法动态。关注立法动态的方法之一,多刷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即使不看转发文章,看看文章标题,有意识记住即可。
理解法规时,需要关注法规发文机关、法规适用对象和法规适用时间等,明确法律调研问题是否属于该法规所规制的范围。如,关于国有企业的规定,当前多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文件,且适用对象多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出资的一类国有企业,而政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等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存在着并不适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文件的情形。
三、 法律调研成果
法律调研成果,根据向内部主办律师和对客户等不同对象提供,展现的形式不一样。但无论是什么形式以及无论是给客户还是内部主办律师,对于调研成果,都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法律调研成果文本中,切勿仅仅罗列规定和案例,也不能停留于法律规定和案例本身,需要有法律分析。调研成果应是在调研后经审慎思考形成的文本;
法律调研成果也是作为律师出具的书面文件,注意用词专业、规范,文字表达简明、准确、格式美观,不能忽视哪怕序号、简称以及标点符号等细节问题。另外,为了让客户或者主办律师更快了解调研成果以及结论,建议格式上字体加粗、灵活运用图表和结构图以及给每个段落起小标题等。
调研成果引用的法律法规、案例,无论是放在脚注或者正文中,都需要列明引用规定的全称和引用条文的全文以及案例的案号和审理机构等,以便客户和主办律师明晰调研形成的路径。
需要向主办律师汇报调研成果时,建议将检索使用的数据库、使用的关键词以及电话问询的具体部门和电话联系方式等检索渠道和检索资料等,汇报给主办律师,供其判断调研成果是否还需完善。
最后,分享近日看到的一句话,“律师行业是比较辛苦的行业,不投入就没有回报。很多律师的感受都是,只有你对工作用心,你才能在工作中找到快乐,找到了快乐工作才有效率,有了效率你的执业生涯才有了上升的空间和价值。”
律政新人必修课:如何开展法律调研
作者:左璀璀来源:TA娱乐法

法律调研是律师的基本功,考验律师对法律规定、案例的理解和运用的能力。本篇就如何开展法律调研以及如何做好法律调研,结合以往的调研经验,分享一些基本的思路和方法,望对各位有所启发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