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合法。
一、商家拒收现钞引争议
近年来,移动支付支付已经不知不觉从线上走向了线下,影响力剧增。网友戏称移动支付为“新中国四大发明”。支付宝与微信支付作为移动支付的两支中坚力量,都在大力推广无现金支付、“无现金社会”。
“无现金社会”的努力会带来诸多好处。比如,降低出行安全风险、减少了交易成本、解决纸币流通中的卫生问题、有助于减少国家发行纸币的成本等。
然而,据新闻报道一些商场明确表示不接受现金只支持APP扫码支付,争议便随之而来。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盒马鲜生就曾明确提示,到店购物结账时只能使用盒马APP或支付宝APP扫码,通过支付宝结账,不支持现金结账。
又比如北京刘女士向证券时报记者反映,其带领家人去郊区一温泉度假村休假,那里只接受支付宝扫码付款,不接受现金。“当时我手机信号不好,没办法拿着二维码跑到很远的地方搜信号,才把账款结清。”
随着越来越多的商户“谢绝现金”,舆论开始热议该种拒绝行为的合法性,并讨论是否构成了《消法》意义上的侵权。
二、商家接受现钞是法律义务?
央行珠海市中心支行表示,“谢绝现金”的做法属于拒收人民币情形,是一种违法行为。消费后用任何一种电子方式支付都是可以的,但不可以拒绝现金支付,目前各种电子支付方式对现金使用有较大冲击,该面馆现象为新生现象,尚未有具体的法规进行惩处。
不少人认为其违法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对此笔者表示,这是对法条的误用:
第一,《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的“人民币”是否仅指纸币与硬币?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但拒收现钞等同于拒收人民币的理解,我认为是错误的。支付宝、微信支付使用的货币仍然是人民币,而非外币。
第二,网络购物都不能使用纸币和硬币,是否也同样涉嫌违法?似乎无人对此提出疑议。有媒体称“商家拒绝接受现金:你让老人咋办?”,这问题貌似有理,但与网购不能使用纸币和硬币一对比,就知道这问题提的实在是荒谬:淘宝网不接受纸币和硬币,你让老人咋办?
第三、网约车为都不支持现金支付,而是强制要求消费者绑定银行卡、支付宝或者微信支付。为何没人站出来质疑:你让老人咋办?让我这种保守到只会在路边招车打的人咋办?
第四,现金只是人民币的一种结算表现形式,移动支付也是。如果把只用支付宝而拒收现钞视为违法,那么很多商家只收现钞而拒绝支付宝是否违法?许多商家只收现钞而拒绝银行卡和支票等是不是也是违反《人民银行法》?同样是人民币结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论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商家是否全面使用了所有的结算形式或排斥使用哪种结算形式,这都是商家的自主市场选择行为,与消费者保护无关。
消费者可以用脚投票。广东匡鼎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绍华认为,商家只要明示消费者支付方式,也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公示了信息,消费者不接受这种方式可以不进店消费。”甚为赞同。
三、余论:为何法律要强制商家接受人民币支付结算?
在就事论事之外,笔者还想额外说几点理解:
1、《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之所以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其立法目的不是限制现钞之外的支付方式,而是保障人民币的国家主权法币的权威。在中国境内,人民币的竞争对手是外币,而非移动支付。
2、有两个概念需要厘清:现金与现钞。
现钞指实物货币,包括纸质钞票和硬币。媒体热议商家拒收“现金”的表述实际上是不准确的,严谨的表述应当是商家拒收“现钞”。“无现金城市”的目标是“替代现金”,针对流通中的纸币、硬币,准确的提法也应当是“替代现钞”。
而现金的范畴则要更宽泛一些。而在货币银行学的领域,现金更多的指的是M0,指银行体系以外各个单位的库存现金和居民的手持现金之和,包括现钞、借记银行卡(活期存款)、第三方支付方式中以电子货币形式存在的各种现金方式。
但这是较真的说法,实践中并没有那么严谨。就算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某些文件中也直接混用了现金与现钞的概念(如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发布的《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2016)》),将流通中的纸币、硬币称为现金。
“无现金社会”商家拒收现钞合法吗?
作者:王立来源:丰国律师

笔者认为合法。 一、商家拒收现钞引争议 近年来,移动支付支付已经不知不觉从线上走向了线下,影响力剧增。网友戏称移动支付为“新中国四大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