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攀高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居住,为了让租住房屋住的更舒适很多承租人会对签订长期租住合同的房子进行装修,但是没经房主同意私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会承担怎样的法律风险呢?
01、案情简介
2016年1月,王先生以每年5万元的价格向张女士租赁一处房屋,租期三年。在居住过程中,王先生未经张女士同意,私自将租住房屋进行装修。张女士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王先生赔偿其损失6000元。王先生认为自己花钱为张女士的房屋装修增加了房屋的价值,张女士不但不领情,还向自己所要赔偿非常不合理。
02、仲裁结果
裁决王先生赔偿张女士的损失6000元。
03、仲裁评析
仲裁员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王先生未经张女士同意,私自将所租房屋进行装修,应由王先生自行承担装修费用并且赔偿张女士的损失。
哈仲提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装修或装饰房屋。
您签订合同时需要在合同中签署仲裁条款
标准仲裁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补充仲裁协议示范文本:
双方因 XX 合同产生纠纷,现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约定送达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为承租房屋装修 你征求房主意见了吗?
作者:宁彤来源: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面对日益攀高的房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租房居住,为了让租住房屋住的更舒适很多承租人会对签订长期租住合同的房子进行装修,但是没经房主同意私自对房屋进行装修会承担怎样的法律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