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唐山机场附近一家烧烤店发生一起肆意骚扰和暴力殴打女性的事件,该事件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强烈谴责与声讨,网友阅读量高达20亿人次,
中国妇女报官微称唐山烧烤店打人狂徒激起全网公愤,他们的恶行触碰法治社会底线,挑战保障妇女权益的国家意志,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抚伤痕,不严惩不足以护尊严,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不严惩不足以树法威。
央视新闻也因此发表评论,扫黑除恶必须持之以恒、彻彻底底,不能存在盲区。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对此事件纷纷表达对此事件的强烈谴责,在法治社会的今天,竟然有如此无视国法的狂徒公然为非做恶,是可忍,孰可忍?
甚至有网友提出要按照四十多年前的做法判处主犯死刑,其他参与的同犯应该判处无期徒刑,以杀一儆百!还有部分律师提议应该拒绝为此类犯罪嫌疑人提供任何辩护……
非常欣喜地看到,唐山公安机关已经将涉案的陈某志等九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目前该九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并经河北省公安厅指定廊坊市公安局北阳分局对本案进行异地侦查,那么该九名犯罪嫌疑人到底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该案背后是否还存在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本案受害人以及旁观人员的反制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一、陈某志等九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至少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其暴力殴打行为造成受害人重伤以上的结果,还有可能要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网络相关视频可以证实,事发当晚系犯罪嫌疑人陈某志首先骚扰那位穿白色衣服的受害人遭到拒绝后直接动手殴打她,随后引发与陈某志同伙的八名犯罪嫌疑人共同对受害人进行肆意殴打,甚至将受害人拖出烧烤店之后还轮番暴力殴打与踩踏,完全无视烧烤店其他顾客的存在,当受害人的同伴与其他顾客出面制止时,均被该犯罪嫌疑人团伙无辜殴打,导致其他顾客完全呆若木鸡。
由此可见,上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多人共同随意殴打他人,并且属于在经营场所起哄闹事,一度造成烧烤店的经营秩序严重混乱,应当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形。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该九名犯罪嫌疑人此前还存在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并且此前未经行政处理或刑事处罚的,可以对其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抢夺、抢劫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鉴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的第一个量刑幅度在五年以下,如果受害人最终被鉴定为重伤,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和因此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那么,该九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可能还应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在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予以量刑。就是说对本案犯罪嫌疑人即算顶格处理的最高刑期也就是十年的有期徒刑。
二、本案不能排除陈某志等九人还存在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涉黑涉恶的犯罪嫌疑。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通过三年的专项行动,全国的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该意见针对常态化开展扫除恶斗争又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由此可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并且还将进一步开展常态化的扫黑除恶工作。
据相关媒体报道,唐山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于6月10日晚上和6月11日连续两次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强调要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一人民群众深恶痛疾的社会毒瘤,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的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由此可见,唐山市委政府已经将该案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典型案例。
案发以后当天,唐山当地就曝出一蛋糕店老板实名举报该犯罪团伙成员涉嫌敲诈勒索以及非法拘禁、交通肇事逃逸等犯罪嫌疑,结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驾驶江苏四个7连号车牌的迈巴赫潜逃的事实以及该案九名犯罪嫌疑人案发当天的猖狂嚣张程度,完全不能排除该九名犯罪嫌疑人背后存在黑恶势力组织的支撑,甚至还不排除存在相应的保护伞。
如果该九名犯罪嫌疑人背后形成了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达到七人以上,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客观上存在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有组织的活动获取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且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那么就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还应当在追究寻衅滋事罪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之规定追究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刑事责任,并与寻衅滋事或者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罪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尚不构成法定意义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但也不能排除还存在恶势力的犯罪情形,所谓的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事实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6条之规定,对于恶势力犯罪案件也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三、本案受害人的同伴以及旁观顾客对犯罪嫌疑人的暴力殴打行为采取反制措施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案发当时,除了受害人及其同伴奋力抵制犯罪嫌疑人的暴力殴打之外,还有现场的烧烤店老板以及旁观顾客极力制止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面对如此肆无忌惮的不法之徒,如何尽量避免受害人及自身遭受更大的伤害?同时还要避免被沦为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所以导致案发现场其他顾客尤其是男人都选择保持沉默,最终因此而遭受不同程度的道德谴责,这也是引发本案受到社会公众前所未有的关注和讨论的原因之一。
那么受害人的同伴以及旁观顾客针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大胆出手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所谓的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所以,在面对本案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并且已经严重危及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本案被害人及其同伴或者旁观群众对正在行凶的犯罪行为所采取相应程度的防卫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应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所以,建议广大社会公众在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时,一定要严格把握犯罪行为正在进行的关键节点,并且必须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擅自扩大正当防卫的对象,同时还是要把握正当防卫的限度,不能无限度的扩张,以免造成犯罪嫌疑人明显不对等的侵害。为了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依法维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弘扬社会正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即算在正当防卫时超出了一定的限度构成防卫过当,依法也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鼓励我们大家在面对类似正在进行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时,该出手的时候一定要出手,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坚决扫除涉黑涉恶的社会毒瘤,让我们的人民群众能够充分感受到新时代法治社会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努力在每一个立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每一个执法决定中让我们的社会公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6·10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相关法律责任评析
作者:易永锋来源:中奕律师

2022年6月10日凌晨2点30分左右,唐山机场附近一家烧烤店发生一起肆意骚扰和暴力殴打女性的事件,该事件发生后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强烈谴责与声讨,网友阅读量高达20亿人次, 中国妇女报官微称唐山烧烤店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