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以有婴儿为由要我们强行退房这合法吗?”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 您好,我们夫妇和我们的小婴儿现在北京租房,3月份签的合同,现在中介要求我们退房,说是因为有婴儿他们不租,说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有婴儿不租!说租之前就说了但我不记得的。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
您好,我们夫妇和我们的小婴儿现在北京租房,3月份签的合同,现在中介要求我们退房,说是因为有婴儿他们不租,说这是他们公司的规定有婴儿不租!说租之前就说了但我不记得的。现在他们想强行要我们退房,请问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该去找哪个有关部门打哪个电话反映?他们说不租给婴儿的公司规定是合法合理的吗?如果我打官司赢得几率是多少呢?谢谢!
解答: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你好,你们应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若双方签订和合同条款中有此项约定,则应当退房,反之,中介无权要求。
若你们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中约定有婴儿不租,该规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系中介公司或者业主的个人要求,应当被尊重。
双方应当以书面合同为准,若合同中未写明,则中介无权要求你们退房。反之,中介强行要求你们退房,你们可以依据《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今社会,我们每个人应当有契约精神,应当认真审视并遵守自己签订的每份合同,这是一种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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