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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车险,大家不会陌生。中国有 4 亿车主,一定都买了车险。但很多人对车险的感受并不好,比如4S 店捆绑销售、每年续期前接到大量电话,令人不堪扰。
2020年7月9日,银保监会亮出一套大动作,重磅发布《车险综合改革指导见》(征求意见稿)。
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2号公告要求,车险综合改革正式施行,给车主们送来大礼包:
价格基本只降不升,保障基本只增不减,服务基本只优不差。
今天就一起来看看,这次车险改革,有哪些好消息?
具体有哪些变化?
主要内容包括:
车险综改后,哪些保障更好了?
第三者责任险,可买千万保额?
保障更好了,价格还会更低吗?
变化一:交强险赔得更多
1.责任限额提升
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交强险责任限额普遍提升的亮点仍然在此次《指导意见》中有所体现: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无责任限额从1.21万提高到1.99万。细分来说,无论在有责还是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的保险赔付都将提升。在赔得更多的同时,保费还可能下降。

2.引入区域浮动因子
另外,《指导意见》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相当于国家医保,只能起到一些保底作用,远不足以覆盖风险。
如今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平均赔偿额都在100万以上,如果只有交强险赔18万,还有大几十万的缺口要自己填,压力难以想象。
所以,
交强险虽然赔得多了,但仍是远远不够的,商业车险还是要买的。
变化二:商业车险保障更好
1.责任限额提升到最高千万
为了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也从5万-500万元档次也将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2.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指导意见》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新增了6项: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指导意见》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并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3.产品更为丰富
在《指导意见》中,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商车险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四项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投保人可以在以上四项特约条款中,自行选择全部投保或者部分投保。
4.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变化三: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
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并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这次改革既根据实际风险重新测算了基准纯风险保费,同时又将预定附加费用率下调至25%,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行业整体车险保费规模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由此可见,这一步政策落实后,就可能刷新目前的车险地板价。
变化四:推行车险实名制,推广电子保单
《指导意见》指出,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服务。
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推进实名缴费,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还是想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驾驶,是比关注改革更重要的事。
如果今天的分享对你有用,欢迎分享给更多有需要的人。
提起车险,大家不会陌生。中国有 4 亿车主,一定都买了车险。但很多人对车险的感受并不好,比如4S 店捆绑销售、每年续期前接到大量电话,令人不堪扰。
2020年7月9日,银保监会亮出一套大动作,重磅发布《车险综合改革指导见》(征求意见稿)。
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根据中国银保监会2020年第2号公告要求,车险综合改革正式施行,给车主们送来大礼包:
价格基本只降不升,保障基本只增不减,服务基本只优不差。
今天就一起来看看,这次车险改革,有哪些好消息?
具体有哪些变化?
主要内容包括:
车险综改后,哪些保障更好了?
第三者责任险,可买千万保额?
保障更好了,价格还会更低吗?
变化一:交强险赔得更多
1.责任限额提升
此前在《征求意见稿》中,交强险责任限额普遍提升的亮点仍然在此次《指导意见》中有所体现: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无责任限额从1.21万提高到1.99万。细分来说,无论在有责还是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的保险赔付都将提升。在赔得更多的同时,保费还可能下降。

2.引入区域浮动因子
另外,《指导意见》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但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相当于国家医保,只能起到一些保底作用,远不足以覆盖风险。
如今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平均赔偿额都在100万以上,如果只有交强险赔18万,还有大几十万的缺口要自己填,压力难以想象。
所以,
交强险虽然赔得多了,但仍是远远不够的,商业车险还是要买的。
变化二:商业车险保障更好
1.责任限额提升到最高千万
为了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更好发挥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也从5万-500万元档次也将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2.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指导意见》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新增了6项: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
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指导意见》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并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3.产品更为丰富
在《指导意见》中,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商车险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四项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投保人可以在以上四项特约条款中,自行选择全部投保或者部分投保。
4.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变化三: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
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
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并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第一步将自主定价系数范围确定为[0.65-1.35],第二步适时完全放开自主定价系数的范围。
对此,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这次改革既根据实际风险重新测算了基准纯风险保费,同时又将预定附加费用率下调至25%,改革后商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预计消费者的实际签单保费也将明显下降,行业整体车险保费规模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由此可见,这一步政策落实后,就可能刷新目前的车险地板价。
变化四:推行车险实名制,推广电子保单
《指导意见》指出,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基础上,鼓励财险公司通过电子保单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车险承保理赔服务。
财险公司要加强投保人身份验证,做好保单签名、条款解释、免责说明等工作,推进实名缴费,促进信息透明,防止销售误导、垫付保费、代签名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最后还是想提醒大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驾驶,是比关注改革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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