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日2时,李某在张某的店铺附近来回踱步打电话,张某在店里听到外面有很大的一声动静便出门查看,碰到略有酒意的李某,适逢张某发现自己的店铺招牌损坏了,张某误以为是李某故意损坏其招牌,双方因此发生争执拉扯,继而发生肢体冲突。经法医鉴定,张某暂定未构成轻微伤,李某暂定轻微伤。
02调解过程
夏教社区民警中队调解室的调解员接到此案后,组织双方调解,通过调解员的耐心工作,给双方都铺平了心理台阶,为成功调解此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随后调解员与当事人双方展开交谈,列举一些已经成功调解的类似案例,让双方就赔偿一事有更清楚的认识。
最后双方在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协议。由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共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至此,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03案例点评
生活中经常因偏见误会而引起的纠纷很多,本案适逢张某的招牌被损坏,李某又遇上婚姻不如意之事,再加上双方言语使用不当,加深了偏见,升级了矛盾,若双方能够克制脾气,凡事以和为贵,多一点耐心沟通,了解真相,解除误会,而不是通过暴力解决,社会会更和谐。
法条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过失相抵】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偏见误会引起的纠纷案
作者:罗燕群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01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日2时,李某在张某的店铺附近来回踱步打电话,张某在店里听到外面有很大的一声动静便出门查看,碰到略有酒意的李某,适逢张某发现自己的店铺招牌损坏了,张某误以为是李某故意损坏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