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上午,桂城街道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西社区民警中队调解室接收到中队移交的一起意外死亡案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调解员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
一、案情回顾
2021年1月18日22时,死者王某携带张某来到林某和孔某甲的住处聚餐,当天聚餐的还有刘某、彭某、梁某、孔某乙等人,聚餐时死者王某与其他人均喝了酒,其中
死者王某约饮白酒半斤。聚餐结束后各自离开林某和孔某甲的住处,死者王某与张某一同离开,张某与死者王某步行到某地后,张某自行打车回家,死者王某
在回家途中失足落水溺亡。经警方调查,认定是一起意外死亡案件。
根据接收到的信息,死者王某是当事人的女儿,于2021年1月19日8时30分被发现于平洲平西海逸怡海公园东涌水闸,被发现时已溺亡,死者王某今年33岁,其生前独自育有一个8岁的儿子,孩子的生父目前杳无音讯。
二、调解经过
由于此案件涉及到死亡事实,调解员根据现有信息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排除他杀的可能,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有关死亡赔偿的民事纠纷。
聚餐当天是否存在对死者劝酒的行为或者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的情况,这需要进一步弄清案件的具体情况。
调解员经过询问当天聚餐喝酒的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均表示聚餐当天所有人并不存在强迫性劝酒的行为,且死者王某在聚餐结束后离开林某和孔某甲的住处时仍能自由走动,意识还是比较清醒的,至于死者王某是否醉酒并不知情,与死者王某一同离开的张某也表示当时看不出死者王某处于醉酒状态。
在调解员了解整个事情的发生经过后,死者家属表示当天聚餐喝酒的相关人员均有义务安全护送其女儿,当天聚餐喝酒的相关人员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并提出相关人员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抚养费等15万元。而当天聚餐喝酒的相关人员则表示自己对死者王某酒后不幸死亡不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但作为死者朋友,出于人道主义,愿意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去帮助、补偿死者家属,无法接受赔偿15万元的要求。
为打破僵局,调解员采取单独交流法,兵分两路,分别单独与各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在与当天聚餐喝酒的相关人员沟通中,调解员采用情法并济的方法。
首先,在法律上,共饮者有义务安全护送醉酒者,特别是存在劝酒行为的,是需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即便当天聚餐不存在劝酒或醉酒的情况,因为共饮者很难证明自己已经进行劝阻,出于人道主义的目的,可能也要承担少量的赔偿。
在情理上,本案中死者王某8岁的儿子尚需抚养,目前也无法找到其父亲,只有年迈的外公外婆抚养和照顾,况且年迈的老人也是需要有人照顾的。退一万步讲,即便当天没有与死者王某喝酒,朋友不幸去世,留有二老一小要照顾,作为死者的朋友,在道义上也应当予以帮助。
另一方面,在与死者家属的沟通中,如果死者已经醉酒,作为共饮者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死者应根据自身情况控制酒量,避免因过量饮酒发生危险,死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当天聚餐不存在劝酒或死者醉酒的情况,共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是目前也无法确认是否存在以上情况,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可以适当要求共饮者承担少量赔偿责任。您可以舍身处地的想一下当时的情况,大家当时都喝了酒,在注意义务上难免存在疏忽,可以在考虑对方当事人经济能力基础上确定支付金额。
经过一番调解协商,双方一致希望通过调解结案。在此期间,双方因赔偿金额一度未能取得一致结果,共饮者中也因为赔偿比例问题出现推诿责任的情况。
三、处理结果
调解员在死者家属与共饮者中多次来回周旋协商,反复磋商,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共饮者支付死者家属70000元,其中张某支付死者家属36000元,刘某支付死者家属10000元,林某支付死者家属10000元,彭某支付死者家属7000元,梁某支付死者家属3000元,孔某甲和孔某乙各支付2000元。
在调解当天,刘某、林某、彭某、梁某等人通过微信发动与死者的共同好友募捐大约12000元交给死者家属,同时刘某、林某、彭某、梁某等人表示过年过节会赠与死者儿子衣物并看望死者儿子,调解员对刘某、林某、梁某等人的行为表示赞许,死者家属也对刘某、林某、彭某、梁某等人表示真挚感谢。另外,调解员告知死者家属如果找到死者儿子生父的相关信息,可以与其生父协商抚养问题,以缓解经济上的困难。
四、案例点评
饮酒是大众普遍的人际交往方式,与他人举杯共饮本身并无过错,在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时才存在过错,我们无法阻止意外的发生,但我们可以做到减少或避免意外的发生。
因此,与他人饮酒后应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采取必要的、适当的方式控制饮酒可能带来的损害。
酒后意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些血淋淋的案例在告诫我们,饮酒助兴虽好,但不可贪杯,不要任性劝酒,更不要酒后驾驶。
调解员在本次调解工作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运用了科学的调解方法和在调解中不断总结的调解技巧,巧妙地利用人文关怀圆满化解了一次民事赔偿纠纷,发挥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性、群众性,真正做到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免讼累。
酒后意外溺亡,酒友是否有责?
作者:郭刘纯佩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2021年1月25日上午,桂城街道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平西社区民警中队调解室接收到中队移交的一起意外死亡案件,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调解员安抚好当事人的情绪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