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家事组的志愿者代表来到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就反家暴主题对星瀚所合伙人律师葛蔓进行了采访。葛蔓律师作为上海巾帼律师团反家暴律师讲师团的成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现状及意义进行了介绍、分析,并回答了志愿者们的提问。
反家暴法对家暴案件产生重要影响
问:您是否接受过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可以谈谈您代理此类案件的感受吗?
葛蔓律师:我有接受过反家暴的法律咨询。面对遭受家暴的受害人,作为律师,我们会积极引导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鉴于家暴事件的特殊性,很多当事人会放弃采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
多数情况下,在受害的当时,受害人具有强烈的寻求保护的情绪,因此会寻求律师、公安机关的帮助。但受害人在准备申请保护令的过程中会了解到,取得保护令后,施暴方将在社区、单位被通报。因此,受害人或因顾虑个人名誉、隐私等,往往会放弃申请。也有部分情况是因施暴所产生的伤害不严重,受害人在身体伤害恢复后,出于保护夫妻感情而不愿进一步追究。
问:据您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数量是否有所增多?
葛蔓律师:我认为这类案件是有所增加的。就我个人而言,在《反家暴法》颁布后,相关类型的咨询案件数量有了明显的增加。在反家暴法颁布前,反家暴领域我国仅有最高院颁布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该指南的效力不强、传播性有限,不少受害人也缺乏法律意识。而《反家暴法》作为一部法律,效力更高,反家暴的社会的宣传力度也有所加大,受害人的法律维权意识得到了提高。
涉家暴案件中的调查证明
问:《反家暴法》将精神暴力纳入家暴范畴,您认为精神暴力可以如何证明?
葛蔓律师:精神暴力的取证难度很大。家暴伤害中,受害人需要证明存在家暴的事实、人身伤害,以及人身伤害与家庭暴力的因果关系。精神暴力中,证明家暴事实、因果关系都有难度。例如受害人主张遭受冷暴力,或者主张因遭受家庭暴力患抑郁症等精神疾病,而抑郁症与家庭暴力的因果关系的证明便存在难度。
当然,精神暴力有多种形式,并非所有的暴力行为都很难证明。例如辱骂,对于这类家暴行为,受害人可以通过录音,或第三方进行证明,例如家人、孩子、邻居的证言。
问:反家暴法规定了村、居委会、受害人单位防治家暴的责任,这是否有助于律师调查取证?
葛蔓律师:这无疑是有助于我们调查取证的。发生家暴事件后,相较于律师,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警是更为直接有效的保护手段,而《反家暴法》明确将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作为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依据。若受害人能够向律师提供这类证明,对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有很大帮助。
问:您认为,在家暴案件中,哪些证据比较有证明力?
葛蔓律师:《反家暴法》第20条明确,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可以作为家暴的证据。反家暴法颁布的进步在于——认定家暴不再考虑家暴造成的伤害后果。但在实践操作中,法院态度较为谨慎,也会考虑家暴的频率,不太会因为偶然一次的行为,就直接认定存在家暴。
反家暴法对离婚诉讼的影响
问:在离婚诉讼中,是否能够以存在家暴为由主张多分割财产或离婚损害赔偿?
葛蔓律师:我国法律对离婚中的财产分割采取均分原则,因此,以存在家暴而要求多分割财产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但是,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对离婚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因此受害方可以因为遭受家暴主张损害赔偿。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问:您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协助,这样的模式是否合理?
葛蔓律师:我认为这样的模式有一定的不合理性。公安机关具有威慑力,并且派出所、民警分布广泛,能够及时响应受害人的求救。而法院是审判机关,并且法院的人力资源有限,不具有警械设备,在出现危急情况时难以及时救助。因此我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好由公安机关执行。
问:反家暴法规定了村委会、居委会协助执行义务,但未明确协助主体的权责,您认为协助主体应该如何发挥协助功能?
葛蔓律师:妇联、村委会、居委会都不具有执法权,不能强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可以进行反家暴的协助工作,例如,妇联可以开展软性教育工作——开展夫妻关系的调解并对受害人的心理进行安抚。村委会、居委会具有邻近小区的地理优势,可以对存在家暴的家庭进行抽查、监督,给施暴者带来压力。
问:您认为应该如何对保护令的执行进行监管?
葛蔓律师:目前,法律规定了多个主体均具有执行、协助执行、监督执行保护令的责任;但是,对多个主体均进行泛泛的规定就会相当于没有规定。因此,对监督保护令的执行,首先应当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责。
问: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错误,您认为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应如何处理?
葛蔓律师:我认为不应当设置过多的惩罚后果。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禁止性规定,不是施加义务的行为,若法院不当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对被申请人不会造成额外损害。另外,保护令是预防受损害的保护屏障,从当前司法实践的调查来看,法院对作出保护令裁定持谨慎态度,对不当作出保护令施加惩罚会更加限制保护令的下达,不利于发挥保护令的保护作用。
葛蔓律师解读《反家暴法》带来的影响
作者:星瀚市场部来源:星瀚微法苑

5月17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家事组的志愿者代表来到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就反家暴主题对星瀚所合伙人律师葛蔓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