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必知的维权取证技巧

来源: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诸多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常面临如下问题:比如被家暴时拍了照片手机却被男方砸了或者事后找不到,比如想争取子女抚养权却担心经济能力不如男方没把握,再比如遭遇性骚扰时只能默默忍受。

诸多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常面临如下问题:比如被家暴时拍了照片手机却被男方砸了或者事后找不到,比如想争取子女抚养权却担心经济能力不如男方没把握,再比如遭遇性骚扰时只能默默忍受。
那女性怎么避免维权时被动呢,第三次修订并已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已有诸多更细化的保护女性的条款。实务中,女性维权的关键因素在于证据。取证极其重要,尤其是需要通过诉讼解决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68条等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及时提供证据。如果举证不利,则面临败诉的风险。现结合女性维权的三个高频场景:即家庭暴力、抚养权争取、性骚扰,分享取证的实务技巧如下:
一、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一)家暴如何取证
“即时取证”是家庭暴力取证最关键的一步,现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罗列能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七类证据如下:
第一类:受害人的陈述。
受害人陈述是固定家暴证据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制作的各类记录主要记载内容都来自于受害人陈述。
(取证注意事项:受害人应尽可能准确、清晰、客观的陈述被家暴的事实,比如家暴时间、家暴地点、家暴方式是借助工具还是赤手空拳、是否有邻居或旁人留意、家暴时的心理状态)
第二类:受害人可自行固定的家暴证据
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受害人可根据家暴发生时间顺序,采取如下方式固定家暴证据:
1.在施暴过程中:建议对施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2.如家庭暴力刚结束:建议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拍照时可留存施暴人使用的施暴工具照片(注:如有条件,可先行留存施暴工具的实物)
3.施暴结束后:受害人与施暴者及近亲属之间关于遭遇家暴的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和即时通讯信息等。
(取证注意事项:为避免手机被抢夺照片被删,可以先把照片和录像立即转发给亲人或信得过的朋友。如果时间允许,也可以先通过u盘、百度网盘等先行保存)
第三类:受害人可以选择向施暴所在地辖区的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制作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也是重要的家暴证据,举例如下:
1.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施暴人的讯问笔录、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2.公安机关对施暴人出具的告诫书。
3.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
4.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第四类:受害人到医疗机构诊疗,形成的诊疗记录。
1.因家庭暴力就医时,提请注意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这些证据是证明对方的家暴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的有力证据。
2.受害人在就医时,也可以陈述被家暴过程,该部分内容也将计入病历档案中,作为辅助证据。
第五类:受害人可以到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进行求助和投诉,形成的相关记录。
(取证注意事项:相关注意事项同“受害人陈述”,受害人应真实客观陈述家暴事实,切记不要夸大或虚构事实)
第六类:施暴人曾出具的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等。
1.如果施暴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施暴人写保证书、悔过书等,相关文书应明确具体时间,并要求施暴人签字、捺印。
2.要求施暴人出具保证书的沟通过程也可同步录音,即便施暴人不同意出具保证书,其认可家暴存在的内容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七类: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的证言。
1.如果施暴过程比较剧烈,邻居有听到施暴过程且愿意作证的,可以先行录音或形成书面材料固定证据;
2.邻居如忌讳直接与受害人沟通的,可以通过派出所民警出警询问方式进行;
3.未成年子女如果目睹施暴过程,其证人证言也属于证据,
(取证注意事项:应避免以暗示、引诱等方式让邻居或未成年子女的陈述与客观事实不符)
二、争取子女抚养权如何取证
子女抚养权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离婚时争取抚养权,另一种时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权。结合实务,整理如下:

三、遭遇性骚扰如何取证
(一)性骚扰的定义和种类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性骚扰一般分如下4种:

(二)常见的性骚扰行为
1.遭遇被他人故意的身体靠近或接触,如被突然抚摸脸部等。
2.遭遇他人通过电话、微信、信件方式发送有性挑逗或性暗示的图片、文字、音频。
3.遭遇他人以性为内容的语言辱骂。
4.遭遇他人以利益作为交换条件提出的性要求。
5.遭遇他人的猥亵动作,包括手势、裸露性器官等。
6.遭遇他人强行抚摸、搂抱或亲吻,如被“袭胸”等。
7.遭遇他人提出的性要求。
(三)性骚扰如何取证?
分两种场景举例如下:
第一类:突发性的性骚扰取证
1.态度上:应立即制止,表明排斥、拒绝态度。如果对方仍然持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建议自行或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求助亲戚朋友,拨打110报警;
2.如果在公开场合遭遇性骚扰的,如商场/电梯/酒吧/餐馆遭遇性骚扰的,报警的同时可要求调取案发地周围可能存在的监控录像,同时寻找目击证人。
3.可向所在单位、妇联等机构反馈性骚扰经历,寻求专业帮助。
4.如果加害人是熟人,可以保留案发前后自己与加害者所有的沟通记录、出入事发地的交通记录,并且及时对性骚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进行书面记录。
第二类:长期持续的性骚扰取证
1.受害者明确且持续表达排斥、拒绝的态度
如受害者正在遭遇性骚扰,且过程仍持续的,建议受害者通过隐蔽录音录像等方式明确表达自己不舒服、不希望加害者继续实施性骚扰行为的排斥、拒绝态度;
2.录音录像注意事项:
(1)确认录音相对人的身份、姓名、确认电话号码(注:录音录像的对象可以是加害人,如果职场性骚扰的,也可以是单位负责人或者事后倾诉的亲戚朋友);
(2)如果被同一人多次实施性骚扰的,可以确认次数及实施时间、地点;
(3)应确保音频、视频的完整性和连贯性,避免剪辑;
(4)可以通过公证方式保全证据,避免录音录音原始载体遗失;
3.如果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加害者协商处理性骚扰事情的,建议沟通内容慎重提及经济赔偿事宜,如果处理不当反而可能被加害人以敲诈勒索为由控告;
4.提交录音作为证据时,最好同步提交根据录音整理的文字材料,标注重点内容和音频对应时间点,协助法官确认关键信息。
5.如果沟通得当,也可以先行获取加害人的谅解书,通过加害人自认方式固定被骚扰的证据。
6.如因性骚扰事件受到任何身体或精神伤害,报警后应立即去医院检查,并保留医疗诊断记录、付费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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