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遭精神病患者暴打 谁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承德中院

文章摘要
近日,网曝“一名男子残忍殴打孩子”的视频,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热议。关爱儿童,尊重生命,不要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警方证实施暴者患有精神分裂症后,那么施暴者要对自己的施暴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吗?

近日,网曝“一名男子残忍殴打孩子”的视频,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和社会热议。关爱儿童,尊重生命,不要让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在警方证实施暴者患有精神分裂症后,那么施暴者要对自己的施暴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如果行为人是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施暴,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施暴时处于精神正常状态,则承担完全刑事责任;如果居于二者之间,则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责,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施暴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还需等待司法鉴定的结果。
但是,如果施暴男施暴时是处于精神分裂状态,经司法鉴定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的明文规定,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直至没有人身危险性,以免类似悲惨事件的再次发生。
所以,无论他需不需要承担责任,都应该对其进行及时的治疗。
如果施暴者不负刑事责任,那么他的监护人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如果监护人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对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中,“被打男童的监护人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暴者的监护人要承担民事赔偿。”
赔偿只是事后补救,关键的还是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家长也要引起重视,不要轻易将自己的子女放置一旁,脱离自己的视线。更何况,社会复杂混乱,孩童失踪的案例屡见不鲜。他们是“宝贝”,所以千万珍惜。
陕西幼童遭暴打,路人见危不救要承担责任吗?
路人与被打男童没有特定关系,不承担救助义务,其见危不救不负法律责任,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救助或不救助是他们的自愿行为,归人们的良心管辖。如果一个人掉进水里,路人不救,也和此案中的路人一样是不承担责任的。
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就不一样了,如果没有积极救助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一般法律上的救助义可以是法定的如夫妻间、父子间的救助义务,也可以是由于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比如你带小孩去游泳,结果你没看顾好,小孩溺亡了,此时你就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根据你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了。
但是,不管我们有没有特定的必须履行的救助义务,当我们面对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就应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至少应主动报警,而不是做一个网上的愤青,生活中的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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