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近日,徐州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作风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鼓楼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司法作风提升年”行动,教育引导法院干警进一步锤炼政治品格、涵养为民情怀、提升能力本领、守牢纪律底线,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明显提升。即日起,鼓楼区法院开辟“鼓新风”——青年干警司法作风提升讲述专栏,展现青年干警在实践中涵养优良司法作风的历程。
2024年底,我有幸被选派到鼓楼区法院挂职担任员额法官。从徐州中院的法官助理到基层法院的挂职员额法官,角色的转变让我深刻体会到“责任”二字的分量。过去,我的工作更多是协助法官整理证据、草拟文书及在法官指导下进行调查询问;如今,从阅卷、调解到撰写裁判文书,每一步都需独立判断、审慎处理。
理念之新:从“结案了事”到“实质解纷”
基层法院的案件看似“鸡毛蒜皮”,却都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律不是万能的,但法官必须尽己所能。刚挂职时,我承办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原、被告是上下楼邻居。原告因被告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其主卧飘窗上方,长期受噪音和振动困扰,多次向物业公司、居委会甚至公安机关反映,但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认为飘窗属专有部分,被告坚称其为共有区域。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双方矛盾已持续两年,言辞激烈,均不愿退让。
翻阅案卷后,我意识到机械适用法律条文难以化解积怨,便决定实地走访。现场勘查发现,被告的空调外机位置确实对原告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但小区多数住户也存在类似安装习惯。为平衡双方权益,我联合物业公司召开协调会,调取小区规划图纸,确认飘窗虽属共有区域,但安装位置需符合生活安宁原则。调解过程中,原告提出愿意承担部分费用协助被告移机,但被告拒绝让步。
眼看调解陷入僵局,我结合《民事案件全流程实质解纷管理规定》中“判后督促履行”的要求,在判决书中明确:被告需于30日内移机,原告负担移机费用。案件宣判后,我多次电话督促被告履行,并邀请物业公司协助监督。最终,被告主动移机,原告也如约支付费用。这场纠纷虽未调解成功,但通过判决引导和后续跟进,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这起案件让我明白:法官不仅是裁判者,更应是矛盾的化解者。
作风之砺:以“严实细”践行司法为民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调“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在基层办案中,这不仅是纪律要求,更是司法作风的试金石。在一起案件中,一位70多岁的老人申请成为患病妻子的监护人,但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坚决反对,要求由自己担任监护人。庭审中,老人陈述:“妻子生病后一直都是我来照顾,由我担任监护人最能照顾好她。”继子却反驳:“您自己都需要人照顾,怎么顾得了我妈?”面对这对“半路父子”的争执,我深知简单指定监护人可能加剧家庭矛盾。
根据《管理规定》中“家事案件优先调解”原则,我两次组织“圆桌调解”,从《民法典》监护制度的核心是“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切入,引导双方放下对立。调解中,我注意到老人虽年迈,但对妻子生活习惯如数家珍;继子虽强硬,却也忙前忙后对母亲的护理尽心尽力。抓住这一契机,我提出“共同监护”方案:由老人负责日常照料,继子统筹医疗决策,重大事项共同商议。起初双方犹豫,我拿出类似案例判决书解释:“法律不排斥亲情合作,你们的目标本是一致的。”最终,两人握手言和。这场诉讼没有输家,只有亲情的回归。
从青涩到成熟,从迷茫到坚定,我逐渐懂得:法官的成长,在于将“如我在诉”的共情融入每一起案件。未来,我将以三点为锚:初心如磐,以作风提升筑牢廉洁底线,让每份裁判经得起群众检验;躬耕不辍,以全流程解纷机制为指引,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织密“解纷网”;敢为人先,以“数智赋能”“协同治理”破局,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鼓楼新实践。
以初心践使命 在解纷一线书写青春担当
作者:种恒恒来源:徐州鼓楼法院

编者按: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持续改进司法作风,近日,徐州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作风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效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