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玩消失?亚东法院:拘留没商量.....

来源:亚东审判

文章摘要
一些被执行人会有这种想法,我都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法院还能拿我怎么办?可别心存侥幸拒不执行的后果很严重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绝不手软!

一些被执行人会有这种想法,我都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法院还能拿我怎么办?可别心存侥幸拒不执行的后果很严重罚款、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绝不手软!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格某、米某与被执行人罗某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罗某以各种理由既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要求申报财产。经法院多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最后干脆玩起了“失踪”,规避执行。后经执行干警充分运用联动机制,依法对被执行人罗某采取临控措施。2025年6月23日,成功将被执行人罗某在某检查站触控。触控后虽经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违反财产报告令的严重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心存侥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遂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罗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将其送入拘留所。
法官说法
01.什么是执行程序中的司法拘留?
执行程序中的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依法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民事制裁措施: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
2.有义务却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经罚款后仍拒不协助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3.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
02.执行拘留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何种情形属于拒不履行行为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法官提示
诚信走遍天下,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切勿心存侥幸!任何试图利用空间距离玩“躲猫猫”订“空头计划”等手段逃避执行的行为终将是徒劳。亚东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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