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上大事了!醉汉“打的”被拒 一言不合抢车离去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一男子酒后“打的”,遭到出租车司机拒载,便心生怨气,趁司机在车外时擅自将车辆开走。

一男子酒后“打的”,遭到出租车司机拒载,便心生怨气,趁司机在车外时擅自将车辆开走。5月10日,法院对这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俞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基本案情
今年4月9日凌晨5时许,俞某与好友通宵K歌后准备回家。因喝了两瓶啤酒和一些洋酒,有些疲惫的俞某决定打车。眼见商场交通枢纽处停有一辆出租车,俞某便拉门坐上车,但出租车司机却表示不愿前往,并下车抽起烟来。俞某下车与司机理论,还是碰了一鼻子灰。在酒精的刺激下,俞某没等司机反应过来,便迅速坐进驾驶室开动汽车在马路上行驶了100米。
此时,俞某清醒过来,想到自己是赌气且酒后驾车,立即停车,步行回原处寻找出租车司机。在得知司机电话报警后,俞某原地等待公安人员到来。经公安人员当场酒精测试,结果为1.82mg/ml。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俞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因俞某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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