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时代,各地产假大比拼

来源:极客法律

文章摘要
2015年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的正式颁布实施,彻底开启了全面二孩时代。

2015年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的正式颁布实施,彻底开启了全面二孩时代。2016年伊始,一场修订配套规定的“接力赛”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广东、深圳、天津、浙江、湖北和安徽等省市相继出台并落地执行新政,北京和上海等省市的有关条例也在加紧修订中。
具体来看,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地区的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不过因延长产假天数各有规定,导致各地员工能够享受的总产假天数存在较大差异。用人单位应当密切关注当地的最新政策规定以及操作口径,予以及时落地执行,维护员工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
截至目前,各地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的最新天数,具体可见下表:

婚假

产假

男方陪产假/护理假

北京

3天

98天+延长产假(暂未出台)

暂未出台

上海

3天

98天+延长产假(暂未出台)

暂未出台

广东(不包括深圳)

3天

98+30(奖励假)=128天

15天

深圳

3天

98+30(奖励假)+15(特区增加)=143天

15天

天津

3天

98+30(延长产假)=128天

7天

浙江

3天

98+30(奖励假)=128天

15天

湖北

3天

98+30(延长产假)=128天

15天

安徽

3天

98+60(延长产假)=158天

10天(异地生活20天)

山西

30天

98+60(延长产假)=158天

15天

江西

3天

98+60(延长产假)=158天

15天

宁夏

3天

98+60(延长产假)=158天

25天

广西

3天

98+50(延长产假)=148天

25天

四川

3天

98+60(延长产假)=158天

20天

山东

3天

98+60(延长产假)=158天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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