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1月,被害人李某某想要获得一工程项目的添加剂供应权,经人介绍后认识了自称人脉很广的被告“陈某川”,自称其认识该公司领导,并答应帮助李某某促成项目合作。
两人于当日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李某某拿到供应权后向“陈某川”分成合同款的10%。
之后,“陈某川”先后四次以需要打点关系为由向李某某索要资金共计48万元,并将该款项用于偿还自己的其他债务。
最终,李某某并未按协议预期拿到供应权,“陈某川”亦未按照协议约定退还资金。
李某某准备将其诉至法院时才发现,“陈某川”及身份证号均为虚构,其真实姓名为“陈某”。随后,李某某要求陈某以真实身份签订还款协议时,陈某拒听来电并将其微信拉黑删除。

金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实身份信息,虚构其将索要的钱财用于打点关系的事实,骗取被害人李某某财物48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那些自称能办成事的“能人异士”
实际上既不是能人
更办不成事
广大群众一定要
提高警惕,擦亮眼睛
当心“打点关系型”诈骗
凡事要做到依法依规
谨防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 第2355期 >
供稿丨金堂法院 中院刑一庭
编辑丨李丽莎
一审丨张子纯
二审丨陈培培
三审丨陈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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