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溧水区法院:借力“矛调中枢”一站式平台 助推辖区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一揽子”化解
2.六合区法院:“法官+人大代表”联动调解 协同发力定分止争
3.玄武区法院:“玄商e调”机制巧解一批涉港企业与辖区企业合同纠纷案
4.雨花台区法院:网格云享搭建解纷快道 融合法庭化解窨井风险
5.市法院速裁庭:以司法建议规范网络直播新业态 促进诚信健康网络营销平台建设
借力“矛调中枢”一站式平台助推辖区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一揽子”化解
【案情简介】
溧水某饭店系新某达公司委托某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当地知名酒店。2023年8月10日,新某达公司闭店停业,尚欠103名劳动者3个月工资未付。同年8月中旬,刘某等103名劳动者诉至溧水法院,要求新某达公司支付欠薪及经济补偿金。当时法院已将立案庭成建制入驻区矛调中心,在全面排查案件情况后,法院借力“矛调中枢”一站式平台,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历时三天就“一揽子”化解了103起欠薪纠纷,目前该批纠纷涉及欠薪已经全部履行到位。
【案件处理】
溧水法院以能动司法破题,依托区矛调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联动处置,最大限度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及时预警,成立工作专班。法院在初步研判风险后向院党组及区委政法委汇报,并建议通过非诉方式化解该批量纠纷,区委政法委迅速组织法院、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与纠纷有关的属事、属地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并进行会商研判。二是联动发力,制定化解方案。工作专班发现酒店经营用房的承租期限未满,但新某达公司已支付租金。便安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为该酒店寻找新经营者,由其为新某达公司代偿工资,以抵扣酒店租金。与此同时,法院与区商务局同步组织新某达公司与职工代表商谈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事宜。三是非诉解纷,助推实质化解。最终今某缘公司同意承接酒店经营,并替新某达公司代偿欠付工资以抵扣租金,全部劳动者也同意与今某缘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放弃经济补偿金。溧水法院组织三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仅用三天时间为103名劳动者讨回欠薪363.5万元。
【典型意义】
批量欠薪纠纷中,企业往往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司法裁判方式逐一处理,效率低,效果不佳。法院借力“矛调中枢”,将劳资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充分调动属事、属地部门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有经营意向和偿债能力的第三方企业协同化解,既让劳动者得实惠,也为企业谋发展,实现了群体性纠纷诉前分流、妥善化解的诉源治理目标。
“法官+人大代表” 联动调解协同发力定分止争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曹某驾驶未经登记的二轮摩托车行驶中右转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郭某相撞,致郭某摔倒受伤,车辆损坏。郭某的伤情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颅骨骨折等。经认定,曹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郭某负次要责任。
郭某年事已高,丈夫和儿子已去世,仅靠儿媳打零工和上大学的孙子强某勤工俭学维持生计,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事发后,曹某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强某无奈向法院求助。
六合法院为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将立案服务送至郭某病床前,并邀请人大代表史朝杰参与立案和诉前调解,构建“法官+人大代表”联合调解模式。
【案件处理】
调解中,曹某以无工作、无收入为由拒绝赔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史朝杰在调解中了解到曹某恰好系其所在系统下属单位聘用制职工,并非无收入来源。其向曹某释法明理,阐明诉讼成本及调解效果,同时向曹某释明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利害关系、社会信用成本等。
最终,在法官指导、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下,双方就本案达成调解协议。曹某同意在前期垫付医疗费的基础上,对郭某进一步进行赔付。郭某得以继续治疗,强某亦可安心求学。
【典型意义】
2021年,六合法院在南京地区率先开展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工作,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选派工作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信访化解、见证执行等,构建全方位纠纷化解机制。本案在立案和调解阶段全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既发挥了人大代表公信力高、群众基础牢固、熟知社情民意等优势,同时通过代表的本职工作了解到被告的收入状况,间接辅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有效促成调解。
“玄商e调”机制巧解一批涉港企业与辖区企业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公司系国内大型电商平台。自2022年起,因该公司经营不善,供应商不再与其续签合作协议并要求退回保证金,致大量纠纷产生。几家涉港企业于2023年纷纷向玄武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该类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数额不大、对账清晰即可裁判,但因一方当事人系港企,存在着参加诉讼成本较高、周期较长的实际情况。如果这类案件直接在诉讼程序中处理,往往纠纷化解的效率不高,故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委派调解。
【案件处理】
依托“玄商e调” 涉企业营商纠纷调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1+7+N”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机制,玄武法院将本案分派给对外贸易和进出口企业较多的新街口街道商会,充分发挥其经验多、专业强的优势,由商会配备一名外贸企业调解员和一名律师调解员,形成外贸与法律专业联合的解纷力量开展调解。调解中,法院选取该批案件中的一件典型案件作为示范,由法官对调解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指导,由商会利用“江苏微解纷”平台进行线上沟通调解,同时在示范案件调解成功的基础上制定了其余案件的调解策略和方案。通过以点带面,该批涉港企业商事纠纷全部通过商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批案件从委派调解到司法确认结案,平均用时仅31.2天,累计节约诉讼费用10541元。
【典型意义】
玄武法院不断优化“玄商e调”工作机制,拓宽商会调解的应用场景,探索建立“1+7+N”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向外挖掘商会调解中心调解涉外商事案件的潜力,闯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多元解纷的新路径。在该批案件中,玄武法院为涉港企业提供了高效率、低投入、更便利的多元解纷司法配套服务,通过商会调解、示范调解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有效化解了纠纷,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谐、高效、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网格云享搭建解纷快道融合法庭化解窖井风险
【案情简介】
2022年,赵女士沿小区外部道路夜跑途中失足坠入窨井,经诊断为骶尾骨骨折,全身多处皮肤挫伤。赵女士遂找到窨井所在地社区要求赔偿。社区以其并非窨井设置人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多次沟通,历时一年有余,始终未达成一致。社区网格员通过“网格云享”融合法庭将事件通报给“在线法官”,向雨花法院寻求法律帮助。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争议时间长、矛盾纠纷大,进入诉讼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等因素,接到该案的板桥法庭法官决定以诉前快速解纷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握手言和。
【案件处理】
该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网格云享”融合法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查看证据材料并固定相关事实。在走访和勘查事故现场后,法官通过“网格云享”融合法庭与网格员、当事人多次沟通调解方案。多轮调解后,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融合法庭的社区线下调解中心,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阐明社区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窨井位于非正常道路,赵女士疏于观察,对事故发生同样也存在一定过错。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发现事发窨井盖尚未安装,同时附近拆迁空地还存在其他窨井盖缺失的问题,遂建议社区以此案为契机,对辖区内窨井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至此,双方争议一年多的纠纷,自“网格云享”融合法庭接单后仅用时几天得以成功化解。
【典型意义】
融合法庭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触角,服务基层治理的重要方式。在探索融合法庭建设过程中,雨花法院结合“网格上的法庭”品牌建设,积极推动“网格+网络”的双网融合,量身打造了“网格云享”融合法庭一站式解纷平台,着重突出及时、便捷、实用优势。本案正是借助“网格云享”融合法庭平台,通过“一块屏、一条线、一台终端”,为当事人提供足不出户、无需诉讼的快捷司法“云服务”。通过平台作用发挥,将融合法庭深入到基层网格最小单元,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跑路、多方会商,成功将历时一年多的矛盾纠纷,在短短几天内圆满化解,有效实现了司法与基层组织更深层次的共享融合,推动建立了多元解纷优先、综治合力协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以司法建议规范网络直播新业态促进诚信健康网络营销平台建设
【案情简介】
某直播平台是国内较具市场影响力的平台,焦某在该直播平台注册后,即在该平台发布短视频、主持直播间。2021年7月间,焦某虚构解救和救治被继母虐待的小女孩“玲玲”的故事进行多场直播,并呼吁粉丝购买玉器产品为“玲玲”献爱心,包括万某在内的多名消费者信以为真,为了帮助“玲玲”而下单多笔购买玉器。后万某因看到焦某团队庆功宴视频方知受骗,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判令焦某及其一人公司向万某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案件处理】
虽然本案最终未认定平台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但审理中发现其对入驻商家及直播行为的审核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消费者的投诉处理不够及时,存在不特定消费者权利被继续侵害的潜在风险。市法院速裁庭与某平台公司积极沟通,并发送了宁法建〔2023〕9号司法建议书,在加强对下属平台及其运营方的管理、强化直播巡查和管理惩戒措施、建立通畅的用户监督举报渠道等三大方面提出了具体八条建议举措。
某平台公司收到上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在自查和研究后,及时发送《回函》,提出改进优化措施:在直播服务方面优化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尤其加强对演绎类主播直播行为的监管;加强直播间主播行为管理,强化落实商家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畅通举报通道,搭建多个举报专审对列等。
【典型意义】
网络经济环境下,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推广和交易模式迅猛发展,但部分直播间经营者出于逐利目的使用弄虚作假的营销策略欺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健康的网络市场秩序。本司法建议有效督促了平台公司认真履行审核监管义务,通过多层面的管理措施规范直播行为、落实商家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并依托平台内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消除化解内部纠纷,实现诉源治理。
1.溧水区法院:借力“矛调中枢”一站式平台 助推辖区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一揽子”化解
2.六合区法院:“法官+人大代表”联动调解 协同发力定分止争
3.玄武区法院:“玄商e调”机制巧解一批涉港企业与辖区企业合同纠纷案
4.雨花台区法院:网格云享搭建解纷快道 融合法庭化解窨井风险
5.市法院速裁庭:以司法建议规范网络直播新业态 促进诚信健康网络营销平台建设
借力“矛调中枢”一站式平台助推辖区企业群体性劳动争议“一揽子”化解
【案情简介】
溧水某饭店系新某达公司委托某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当地知名酒店。2023年8月10日,新某达公司闭店停业,尚欠103名劳动者3个月工资未付。同年8月中旬,刘某等103名劳动者诉至溧水法院,要求新某达公司支付欠薪及经济补偿金。当时法院已将立案庭成建制入驻区矛调中心,在全面排查案件情况后,法院借力“矛调中枢”一站式平台,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历时三天就“一揽子”化解了103起欠薪纠纷,目前该批纠纷涉及欠薪已经全部履行到位。
【案件处理】
溧水法院以能动司法破题,依托区矛调中心,会同相关部门联动处置,最大限度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及时预警,成立工作专班。法院在初步研判风险后向院党组及区委政法委汇报,并建议通过非诉方式化解该批量纠纷,区委政法委迅速组织法院、商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与纠纷有关的属事、属地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并进行会商研判。二是联动发力,制定化解方案。工作专班发现酒店经营用房的承租期限未满,但新某达公司已支付租金。便安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引资,为该酒店寻找新经营者,由其为新某达公司代偿工资,以抵扣酒店租金。与此同时,法院与区商务局同步组织新某达公司与职工代表商谈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事宜。三是非诉解纷,助推实质化解。最终今某缘公司同意承接酒店经营,并替新某达公司代偿欠付工资以抵扣租金,全部劳动者也同意与今某缘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并放弃经济补偿金。溧水法院组织三方签订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仅用三天时间为103名劳动者讨回欠薪363.5万元。
【典型意义】
批量欠薪纠纷中,企业往往资金周转困难,通过司法裁判方式逐一处理,效率低,效果不佳。法院借力“矛调中枢”,将劳资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充分调动属事、属地部门资源,通过招商引资引入有经营意向和偿债能力的第三方企业协同化解,既让劳动者得实惠,也为企业谋发展,实现了群体性纠纷诉前分流、妥善化解的诉源治理目标。
(报送单位:溧水区法院)
“法官+人大代表” 联动调解协同发力定分止争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曹某驾驶未经登记的二轮摩托车行驶中右转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郭某相撞,致郭某摔倒受伤,车辆损坏。郭某的伤情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颅骨骨折等。经认定,曹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郭某负次要责任。
郭某年事已高,丈夫和儿子已去世,仅靠儿媳打零工和上大学的孙子强某勤工俭学维持生计,无力承担医疗费用。事发后,曹某仅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强某无奈向法院求助。
六合法院为其开辟立案“绿色通道”,将立案服务送至郭某病床前,并邀请人大代表史朝杰参与立案和诉前调解,构建“法官+人大代表”联合调解模式。
【案件处理】
调解中,曹某以无工作、无收入为由拒绝赔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史朝杰在调解中了解到曹某恰好系其所在系统下属单位聘用制职工,并非无收入来源。其向曹某释法明理,阐明诉讼成本及调解效果,同时向曹某释明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利害关系、社会信用成本等。
最终,在法官指导、人大代表参与调解下,双方就本案达成调解协议。曹某同意在前期垫付医疗费的基础上,对郭某进一步进行赔付。郭某得以继续治疗,强某亦可安心求学。
【典型意义】
2021年,六合法院在南京地区率先开展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工作,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室”,选派工作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信访化解、见证执行等,构建全方位纠纷化解机制。本案在立案和调解阶段全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既发挥了人大代表公信力高、群众基础牢固、熟知社情民意等优势,同时通过代表的本职工作了解到被告的收入状况,间接辅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有效促成调解。
(报送单位:六合区法院)
“玄商e调”机制巧解一批涉港企业与辖区企业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某公司系国内大型电商平台。自2022年起,因该公司经营不善,供应商不再与其续签合作协议并要求退回保证金,致大量纠纷产生。几家涉港企业于2023年纷纷向玄武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该类案件事实清楚、争议较小,数额不大、对账清晰即可裁判,但因一方当事人系港企,存在着参加诉讼成本较高、周期较长的实际情况。如果这类案件直接在诉讼程序中处理,往往纠纷化解的效率不高,故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开展委派调解。
【案件处理】
依托“玄商e调” 涉企业营商纠纷调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1+7+N”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机制,玄武法院将本案分派给对外贸易和进出口企业较多的新街口街道商会,充分发挥其经验多、专业强的优势,由商会配备一名外贸企业调解员和一名律师调解员,形成外贸与法律专业联合的解纷力量开展调解。调解中,法院选取该批案件中的一件典型案件作为示范,由法官对调解工作进行全流程跟踪指导,由商会利用“江苏微解纷”平台进行线上沟通调解,同时在示范案件调解成功的基础上制定了其余案件的调解策略和方案。通过以点带面,该批涉港企业商事纠纷全部通过商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批案件从委派调解到司法确认结案,平均用时仅31.2天,累计节约诉讼费用10541元。
【典型意义】
玄武法院不断优化“玄商e调”工作机制,拓宽商会调解的应用场景,探索建立“1+7+N”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调解机制,向外挖掘商会调解中心调解涉外商事案件的潜力,闯出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多元解纷的新路径。在该批案件中,玄武法院为涉港企业提供了高效率、低投入、更便利的多元解纷司法配套服务,通过商会调解、示范调解将纠纷化解端口前移,有效化解了纠纷,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谐、高效、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报送单位:玄武区法院)
网格云享搭建解纷快道融合法庭化解窖井风险
【案情简介】
2022年,赵女士沿小区外部道路夜跑途中失足坠入窨井,经诊断为骶尾骨骨折,全身多处皮肤挫伤。赵女士遂找到窨井所在地社区要求赔偿。社区以其并非窨井设置人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多次沟通,历时一年有余,始终未达成一致。社区网格员通过“网格云享”融合法庭将事件通报给“在线法官”,向雨花法院寻求法律帮助。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争议时间长、矛盾纠纷大,进入诉讼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等因素,接到该案的板桥法庭法官决定以诉前快速解纷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矛盾、握手言和。
【案件处理】
该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网格云享”融合法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查看证据材料并固定相关事实。在走访和勘查事故现场后,法官通过“网格云享”融合法庭与网格员、当事人多次沟通调解方案。多轮调解后,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融合法庭的社区线下调解中心,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阐明社区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窨井位于非正常道路,赵女士疏于观察,对事故发生同样也存在一定过错。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法官发现事发窨井盖尚未安装,同时附近拆迁空地还存在其他窨井盖缺失的问题,遂建议社区以此案为契机,对辖区内窨井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至此,双方争议一年多的纠纷,自“网格云享”融合法庭接单后仅用时几天得以成功化解。
【典型意义】
融合法庭是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触角,服务基层治理的重要方式。在探索融合法庭建设过程中,雨花法院结合“网格上的法庭”品牌建设,积极推动“网格+网络”的双网融合,量身打造了“网格云享”融合法庭一站式解纷平台,着重突出及时、便捷、实用优势。本案正是借助“网格云享”融合法庭平台,通过“一块屏、一条线、一台终端”,为当事人提供足不出户、无需诉讼的快捷司法“云服务”。通过平台作用发挥,将融合法庭深入到基层网格最小单元,实现信息共享、数据跑路、多方会商,成功将历时一年多的矛盾纠纷,在短短几天内圆满化解,有效实现了司法与基层组织更深层次的共享融合,推动建立了多元解纷优先、综治合力协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报送单位:雨花台区法院)
以司法建议规范网络直播新业态促进诚信健康网络营销平台建设
【案情简介】
某直播平台是国内较具市场影响力的平台,焦某在该直播平台注册后,即在该平台发布短视频、主持直播间。2021年7月间,焦某虚构解救和救治被继母虐待的小女孩“玲玲”的故事进行多场直播,并呼吁粉丝购买玉器产品为“玲玲”献爱心,包括万某在内的多名消费者信以为真,为了帮助“玲玲”而下单多笔购买玉器。后万某因看到焦某团队庆功宴视频方知受骗,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判令焦某及其一人公司向万某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案件处理】
虽然本案最终未认定平台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但审理中发现其对入驻商家及直播行为的审核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消费者的投诉处理不够及时,存在不特定消费者权利被继续侵害的潜在风险。市法院速裁庭与某平台公司积极沟通,并发送了宁法建〔2023〕9号司法建议书,在加强对下属平台及其运营方的管理、强化直播巡查和管理惩戒措施、建立通畅的用户监督举报渠道等三大方面提出了具体八条建议举措。
某平台公司收到上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在自查和研究后,及时发送《回函》,提出改进优化措施:在直播服务方面优化直播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尤其加强对演绎类主播直播行为的监管;加强直播间主播行为管理,强化落实商家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畅通举报通道,搭建多个举报专审对列等。
【典型意义】
网络经济环境下,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推广和交易模式迅猛发展,但部分直播间经营者出于逐利目的使用弄虚作假的营销策略欺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诚信健康的网络市场秩序。本司法建议有效督促了平台公司认真履行审核监管义务,通过多层面的管理措施规范直播行为、落实商家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并依托平台内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及时消除化解内部纠纷,实现诉源治理。
(报送单位:市法院速裁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