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预拘留”为农民工解“薪”愁

来源:孟连县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俄某,现依法向你送达《预拘留通知书》,责令你在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俄某,现依法向你送达《预拘留通知书》,责令你在指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近日,孟连法院在开展“小标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法官巧妙运用《预拘留通知书》高效执结了7起系列执行案件,仅用时20余天顺利将案件标的64645元全部执行到位。

案情回顾
俄某因劳务合同纠纷被起诉至法院,后因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约谈俄某,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人李某某、冯某某等7人劳务费合计64645元,但俄某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余款,多次承诺却一直不兑现。基于上述情形,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威慑力,执行法官遂依法向俄某发出《预拘留通知书》,对其予以“惩戒预警”,通知其于3月29日前履行完毕,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将依法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在“预拘留”措施的威慑下,俄某态度明显转变,积极凑款,于3月29日下午将余款全部交到法院。至此,7起系列案件顺利执行完毕,也为农民工兄弟“讨薪之路”画上圆满句号。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罚预警”措施,通过发出预拘留通知书的方式对被执行人进行惩戒预警,既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又彰显了司法的权威与执行力度。下一步,孟连法院将积极探索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和善意执行理念的平衡点,打好“预拘留、预罚款”等预强制措施的组合拳,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护航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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