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普通犯罪而言,职务犯罪行为人往往具有反调查意识和措施,以增加被发现和调查的难度,虚假交易、高卖低买等不一而足。其实,在刑法框架下,这些套路非但不能规避犯罪,反而产生了更多的证据。
01特定关系人以买为名收受车位,事后返还反增心虚
韩某利用四平监狱迁建项目经理职务便利为施工方李某谋利,向李某索要价值12万元的停车位,送给其情妇张某,并让张某与李某签订虚假买卖合同以掩盖索要车位的事实。两年后,担心事情暴露,韩冰将虚假买卖合同销毁,并将车位还给李某。
因为有书证、审计报告、证人证言笔录、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最终认定受贿,因收受后担心事情败露而返还,还被认定犯罪既遂。
02“优惠”购买样板间,与市场价差额部分就是犯罪
王某以66万元的价格向郝某购买样板间,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购买价格明显低于该房当时的市场价值115.77万元,两者差价49.77万元;第二年以70万元的价格向郝某购买样板间,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其购买价格明显低于该房当时对外销售的价格85万元,两者差价15万元。
本案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发票、室内照片、室样板间装修费及交房款记录凭证、银行流水、证人证言、供述与辩解、价格认定结论书:样板间认定的市场价格为1157700、885000元。
03借名用车,借得了名,借不了实
方某某通过邵某1收受邵某2给予的宝马牌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90余万元。
为了证明犯罪事实,收集了证人邵某2、邵某1等人的证言,购车订单,记账凭证、银联签购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记账联,垫付款证明,机动车综合信息查询、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账户开户信息,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
04不要现金,要房产、要汽车。其实,房产、汽车都是财物
谢某以低于市场价110余万元的价格购买北京市通州区房屋2套、收受蒋某、彭某等给予的价值人民币260余万元的奔驰牌汽车1辆,折合380余万元。
该案收集了证人赵某1、杨某等13个证人的证言,还收集了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专用发票记账联、银行客户回单、网签明细、项目成交明细,价格认定结论书,汽车购销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记账凭证、购车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及购车支出凭单、被告人的供述等。
05虚构交易,具备了形式,不具备实质,骗得了外面,骗不了自己人
张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单位名义承揽和实际完成XX街道的文化产业可行性研究项目,以其安排的第三方公司与XX街道签署项目协议,由第三方公司收取项目款后转账给张某,由此侵吞65万元;以举办“中法文化月”的名义,采用签订虚假经济合同的手段,骗取本单位钱款32.3万元;以举办“观家风展览”的名义,采用签订虚假经济合同的手段,骗取本单位钱款30万元;以举办“2020海淀文化季”的名义,采用签订虚假经济合同的手段,骗取本单位钱款32.88万元。
张某企图以看似形式完备的交易侵吞单位资金,但其实这样的套路漏洞百出。交易是否真实存在,单位内部人尽皆知,没有得到好处的第三方公司不会为别人的犯罪守口如瓶,资金流向成为贪污的直接证据。
06收受已被抵押的商铺,并且已经退还,最终仍被认定为受贿既遂
程某利用担任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的便利,为张某在项目承建、工程量追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张某所送现金100万元和紫阳名邸商铺1间(价值130.375万元,已被抵押,无法过户)。之后,全县整治问题楼盘,张某开发的楼盘在列,程某担心牵连自己,将收受的100万元现金和商铺(退还时仍是抵押状态)退还给张某。
虽然商铺并无过户,但程某已经实际占有了商铺,尽管曾将商铺退还,但因担心自己被牵连而退还,仍为既遂。
07为了得到好处,充当“二手车”商,车辆价值一旦被还原,受贿事实也将原形毕露
孙某在负责固原XX公司投资开发的中卫市XXX项目房屋面积预测和实测过程中,该公司总经理张某某请求孙某加快测绘进度,孙某答应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提前完成委托工作。孙某先后找该公司负责人要求将自己及其妻子耿某某名下的四辆机动车高价出售给宁夏XX公司,非法获利价值63.2595万元。
2012年12月份,孙某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别克君越轿车以2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固原XX公司。经鉴定,该车辆市场价值13.1911万元,孙某从中获利11.8089万元。
2013年9月份,孙某将耿某某名下的一辆宝马X3越野车以5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固原XX公司。经鉴定,该车市场价值44.7294万元,孙某从中获利13.2706万元。
2014年1月份,孙某将耿某某名下的一辆奥迪A4L轿车以4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固原XX公司。经鉴定,该车市场价值28.9591万元,孙某从中获利13.0409万元。
2018年1月,孙某将耿某某名下的一辆宝马X5越野车以7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宁夏XX公司。经鉴定,该车市场价值49.8609万元,孙某从中获利25.1391万元。
看似二手车买卖,实则是利用真实的交易掩盖利益输送,本质还是钱权交易。交易形成的合同、过户资料、资金流向都将成为犯罪的证据。
08法官也不能免俗,收受字画,虽未鉴定,仍可认定犯罪数额
胡某某在审理兖州某有限公司相关诉讼案件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收受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石某所送字画,价值20万元。
本案中字画并未进行鉴定,但是提取了石某购买字画时的转账记录。
胡某某在审理张某2诉高某某、第三人宋某某退伙纠纷一案过程中,为张某2提供帮助,收受张某2朋友肖某所送的济宁贵和购物中心消费卡10张、“铜来聚火锅店”消费卡1张、“巴蜀火锅店”消费卡1张、“哈尼水果店”消费卡6张,折合人民币3.6万元。
因为有胡某某供述、张某2的证言、肖某的证言,虽然各种卡数额不大,形式分散,在各个证据下,事实同样可以呈现。
09利用婚丧嫁娶收钱,人情往来和受贿完全可以一一甄别
王某某在其儿子结婚之际,收受杨某送予的2千元礼金后,又收受其给予的现金2万元。
最终2千元的礼金被认定为人情往来,但另外2万元被认定为收受贿赂。
是不是所有人都有反侦查意识和技能呢?也不是,这不,董某就简单粗暴,通过微信红包和转账受贿250余万元,简单粗暴,令人咋舌。
2015年10月至2019年8月,董某在西安市雁塔区XX站业务室工作期间,负责办理普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年检工作。西安XX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员工为加快办证进度,通过微信红包及转账给予董峰好处费共计2510939.99元。
那么,最稳妥的做法是什么呢?收现金,死不认?No,正确做法是,不要收!
贪污、受贿花样大盘点
作者:熊鑫来源: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相对于普通犯罪而言,职务犯罪行为人往往具有反调查意识和措施,以增加被发现和调查的难度,虚假交易、高卖低买等不一而足。其实,在刑法框架下,这些套路非但不能规避犯罪,反而产生了更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