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黄某是某小区的业主,杨某为黄某的租客。2021年12月某日,杨某及男朋友在出租房里休息时,房子正中央的一片天花板突然脱落,杨某通知黄某后,黄某告知杨某报警处理。经民警到场了解,天花板脱落的原因为楼上505房的业主叶某正在翻新装修,用电力冲击钻将旧瓷砖翘起的力量导致楼下天花板震松而造成部分脱落。民警到场组织楼上楼下两方住户协商,但协商无果。
现双方就物品损坏赔偿及房屋修复问题发生纠纷,申请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治调委驻平洲社区民警中队调解室调解。
调解过程
双方当事人按调解员的预约准时来到中队调解室,经了解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后便开展调解。
杨某提出自己在家休息,天花板突然砸下来,自己受到惊吓,家里变得一片狼藉,部分家具生活用品受到损坏,增加了很多不便,而且因楼上的装修不是短时片刻就能完工结束,因此目前居住环境变得不是很安全,杨某需要另寻住所,因此会产生一些搬家费,提出向黄某解除租赁合同返还押金,向叶某索要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黄某作为楼下物业的业主,则向叶某主张对其被损坏的不动产进行修补恢复,同意黄某解除租赁合同返还押金的请求。
叶某不同意杨某提出的索赔经济损失2000元,并提出此前因她介绍年轻的黄某才知晓购买这个便宜的楼盘,帮了他很多,发生此事太过计较,认为别的邻居即使发生这些事都是帮他修补恢复原状即可。
杨某提交了天花板掉落、家里一片狼藉照片、视频,以及双方当事人确认的事实,证据充分,确因楼上叶某的装修行为所造成的问题,黄某有权要求楼上叶某的进行修复,杨某民事权益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向黄某追究违约责任或者向叶某追究侵权责任。
经一番磋商,楼上业主叶某同意对楼下黄某的房屋进行修补恢复原状,但双方分歧在另外赔付杨某经济损失费2000元。
调解员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对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耐心的讲解,双方为楼上楼下邻居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因楼上装修的强烈冲击而致楼下天花板出现开裂掉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造成不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根据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而现况构成合同目的无法履行的,租赁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返还押金。对于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本次邻里装修纠纷确实导致楼下租客产生另外搬家的费用、家具损失费,受惊吓之余额外也增加了一些生活不便。调解员单独建议杨某的经济损失再客观实际一点,诉求上能够做到有依有据,建议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互让互谅。
调解结果
叶某同意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黄某天花板脱落损坏之处恢复原状,另外补偿杨某经济损失1000元。
案例点评
在一些旧楼中,天花开裂的情况会比较常见。此外,由于如今部分新建楼盘的质量瑕疵问题较为常见,天花板也有可能因楼上装修的强烈冲击而出现开裂,严重时确实会出现掉灰坍塌的情况。因此楼上装修的时候要适当的注意一下,不要动作太大影响到楼下的正常生活。如果因为楼上的装修行为所造成的问题,可以要求楼上的进行修复。而从经济角度,还是从邻里感情的角度来看,能协商调解最好,打官司是下策。调解具有简捷、及时和经济的特点,能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对矛盾纠纷的处理,能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负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装修损坏楼下天花板引纠纷
作者:莫芝华来源: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

案情回顾 黄某是某小区的业主,杨某为黄某的租客。2021年12月某日,杨某及男朋友在出租房里休息时,房子正中央的一片天花板突然脱落,杨某通知黄某后,黄某告知杨某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