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辈子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第六辑 老年人的生活 好,最后我们来看看60周岁。 说到60岁,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退休。女性普通职工50周岁,女性管理干部55周岁 ,男性60周岁时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退休后做什么?发挥余热?

第六辑 老年人的生活
好,最后我们来看看60周岁。
说到60岁,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退休。女性普通职工50周岁,女性管理干部55周岁 ,男性60周岁时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退休后做什么?发挥余热?养宠物、跳广场舞?养宠物是打发时间,颐养天年的好方法之一。宠物有许多种类,现在养的宠物并不单指狗,还有猪、鱼、乌龟、蛇等等。但养宠物也是有底线的。比如不能养烈性动物,不能养法律禁止养的宠物,未经批准不能养保护动物。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个山东的姑娘已经是剩女了。剩女是有法律标准的,全国妇联明文规定,女性年满28周岁仍然没有结婚的,即为剩女。山东这个剩女对自己的事情不太急,但她对自己的一对宠物蛇女儿特别急,尤其是想自己做外婆。她的宠物女儿一个叫白素贞,一个叫黄素贞。于是在网上找女婿,结果在柳州找到了女婿,她亲自带女儿到柳州让女儿受孕,第一次没有成功,第二次又去了柳州。现在的女性第二次去就认为是熟悉的地方了,到了酒店,把女儿安置好后自己就去酒吧了。她的女儿见妈妈不在,于是自己就出来了,它不知道离开妈妈的房间就是别人房间,来到了隔壁房间躺在了床上。结果隔壁的一对情侣回来,打开门一看,一白一黄两条蟒蛇躺在自己的床上,自然结果和许仙差不多。最后这个山东的剩女到现在还在柳州的监狱里,原因就是未经批准养国家保护动物。还有养宠物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宠物,包括狗。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特别喜欢养狗,而且喜欢烈性狗,但她们楼上有一近70岁的老爷爷,他从小就怕狗,每次路过楼下时都怕他们家的狗。一天,这对夫妇遛狗回来,在开门,刚好这老爷爷路过,要求把狗拴好,结果这家女主人嘟了一句“是爷们吗”,结果把这老爷爷惹恼了。转身回家拿了把菜刀,下楼把这对夫妇给杀了。所以说,万事都要给别人留出后路,不能侵害别人的权利,否则总归是不给自己找好。
退休阿姨喜欢跳广场舞,但广场舞扰民也是事实。按照法律的规定,跳广场舞也应当遵守“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侵害别人的权利”。所以,跳广场舞也要注意别人的权利。现下许多人都说中国的老人素质不好,太坏了,不是跳广场舞扰民,就是摔跤了讹人。但我们不这样认为,中国的老人大多数还是好人,只有一小摄人本身就是坏人。你看,他们小时是红卫兵,什么坏事都做;长大了,年青时,他们跳广场迪斯科,那声音,顾忌过旁边老百姓的感受吗?如今他们老了,自然也是本性不改。所以,不是中国的老人变坏了,而是中国的坏人变老了。等这些坏人都不在世了,中国人的整体素质自然就提升了。
其实退休的人最怕寂寞,才会养狗,才会特别愿意子女天天来啃老。但许多老人总是盼不来子女来啃自己。怎么办?我国从2013年开始有了法定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日,就是九月初九重阳节。国家设立这样的日子就是为了保护老年人的权益。要求子女做到赡养,尤其是赡仰老人。法律明确规定,不与父母常住在一起的子女,应当定期探望父母。否则,父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探望自己。江干区法院已经受理了第一起父母主张赡仰权的案件,一个八十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回家看望过自己的父母,当然也没有尽过赡养义务。我们可以想象,今后有父母申请法院执行子女赡仰自己的案件,法院到时候就拿手拷拷着不孝子女到老人的府上,让老人看看自己的子女。
老人除了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外,还可以通过继承法中的遗嘱法来调动子女赡仰自己。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首先看有无遗嘱或遗赠协议,只有在没有遗嘱及遗赠协议后才实行法定继承。遗嘱一共有6种情形,第一种是自书遗嘱,要求遗嘱的每个字都必须是自己写的。现在我们都是用电脑的,打印出来的遗嘱是不是自书遗嘱?答案不是,这种遗嘱属于代书遗嘱,即别人代为书写的遗嘱。第三种遗嘱是见证遗嘱,就是他人代书且有第三人见证。律师见证遗嘱就属于见证遗嘱的一种。第四种遗嘱是录音录像遗嘱,自然是用录音录像设备把自己的遗嘱固定下来的方式。第五种叫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很有特点,必须是立口头遗嘱的人横着出来才有效,通常是在生命的紧急情形下才用的,比如病人要上手术台了,医生要动刀之前,说等一下,先立个遗嘱,病人口述,医生护士帮忙记录下来,这就是口头遗嘱。如果病人没有救回来,好,遗嘱生效。如果病人手术很成功,出院了,好,遗嘱失效。最后一种遗嘱是公证遗嘱。自然是到公证处立的遗嘱。任何一种遗嘱对遗产的处置都是有效的,只要这份遗嘱本身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同样是遗嘱,并不必然会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综合各种条件去判断遗嘱的效力。不过,对同一遗产的处置若存在多份遗嘱时,先看有没有公证遗嘱,若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若没有公证遗嘱,则以最后生成的遗嘱为准。若都是公证遗嘱,则以最后生成的公证遗嘱为准。
如果没有遗嘱,则遗产的处置自然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法定继承首先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实施。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有几个?亲生父母和配偶的父母,一共四个?继承法上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有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子女有几个?女性都会很确定自己有几个子女,但许多男性朋友就数不清楚自己的子女究竟有几个,是不是?继承法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和有收养关系的养子女。配偶有几个?这个很难说,现在小三、小四的,谁知道有几个,是不是?不对的,配偶在我国只有一个,就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的那个人,简单地讲就是有结婚证的那个人(当然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因为有事实婚姻关系,这就需要另说)。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还有对公婆或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如果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都不在世了,则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发生后,通常是在全体继承人中平分遗产的,当然继承人可以主动放弃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要放弃继承的,应当主动说明。这与遗嘱继承不一样,遗嘱继承人只有在声明接受继承才能继承,不声明继承就意味着放弃继承。比如一老爷爷去世,留下2套房产,无其他遗产。这时首先要把他的配偶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剔除。然后看是否有遗嘱,若有遗嘱,则二分之一的房产归遗嘱继承人继承,除非遗嘱继承人未声明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全体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假设他有2个孩子,则其遗产的分配方法是二分之一的房产平分成三等份进行分配。
问题来了,像2014年的马航事件,在飞机上有一家祖孙三代五人。现在马航已经宣布飞机失事了,显然这一家三代五人都已经死亡了。假设他们都没有遗嘱,那该如何进行遗产的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平辈同时死亡,平辈之间互不继承。问题解决了,在这家祖孙五人中,法律推定外祖父母先死亡,由于其父母已经不在世了,又只有一个女儿,故外祖父母的遗产都由与他们同在飞机上的女儿继承。然后是爸爸妈妈同时死亡,到不继承。这个爸爸的遗产,应当由同在飞机上的孩子和不在飞机上的父母继承。而这个妈妈的遗产就只能由同在飞机上的孩子继承。最后这个孩子的遗产只能由他的不在飞机上的祖父母继承。归根结底,飞机上五人的遗产都由不在飞机上的孩子的祖父母继承。
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情形,那就是遗腹子有无继承权?我国法律为遗腹子采取了一种为胎儿留存特殊份额制度。假设一男子去世,共遗留有3个遗腹子。第一个遗腹子,怀孕的准妈妈一听男人不在了,跑去做了人工流产术。这时候为这个胎儿留存的份额就只能返回上一级菜单,重新进行遗产的分配。第二个胎儿,出生了,妈妈越看越不对,今后如何养这个孩子,于是残忍地把这个婴儿掐死了。好,为这个胎儿留存的份额自然是由这个婴儿继承,但是这个婴儿自己也死了,这份遗产又成为婴儿的遗产。若按照前述法定继承的规则,这个婴儿的遗产只能由其妈妈继承。但是,法律规定杀害被继承人的,其丧失继承资格。如此一来,这个婴儿的遗产只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三个胎儿顺利出生,妈妈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那么为这个胎儿预留的份额自然是由他自己继承。
随着这个婴儿的降生,我们作为自然人的权利,从零岁循环到了零岁,人的一辈子的常见的法律常识也就介绍完了。那本期的普法讲座也就结束了。本期普法讲座的作者有计划将《人的一辈子》写的更厚一些,因为其中还有许多的法律也必须掌握,即使是本期讲座内容也还有许多地方没有详细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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