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住宅装修在个人消费中的比重持续增长,然而装修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施工期限的长短以及装修材料选择的好坏等问题深深困扰着诸多消费者。实践中存在许多“高性价比”的装修施工人员,在看似“高性价比”和“物美价廉”的背后,却伴随着拖延动工、延期交付、装修质量不佳等问题。
近日,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消费者预付了部分装修款后,装修工人却迟迟未动工,消费者已付的装修款能退吗?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原告周平(化名)在网络平台发送房屋装修信息,被告何柳(化名)看到信息后主动联系原告周平磋商装修事宜。2023年6月12日,原、被告签订《装修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何柳以7万元的价格装修原告周平的一套住房,装修款分三笔支付,协议签订当日支付3万元,工程进度过半支付36000元,验收合格支付4000元。
原告周平依照协议约定于协议签订当日支付了3万元,但被告何柳收到款项后一直未开工。原告周平无奈之下多次报警和所在社区求助,被告何柳才慢吞吞地改了水电并购买了部分瓷砖。由于被告何柳同时也在给其他住户装修房屋,因此根本顾不上原告周平的房屋装修工作。原告周平多次与被告何柳沟通要求其退还剩余装修款,但被告何柳均不予理睬且迟迟不进行装修作业,无奈之下原告周平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
承办法官庭前便通过电话方式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聚焦矛盾焦点。被告何柳向法官称,双方的《装修协议》未约定工期,自己并不属于违约,只要后续继续装修完毕就好,相关的装修款不会退给周平。承办法官积极给被告做工作,说明利弊,介绍该房屋目前的情况。
原告周平在被告何柳迟迟未动工期间已自行购买装修材料,且另找人装修,被告何柳继续装修该房屋的意义不大,还有可能引发新的矛盾。被告何柳终于松了口,说自己在这期间支出了4000元的改水电费及8000元的瓷砖钱,要把这部分钱款扣除后将剩余装修款退还给原告周平。
经过一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困扰周平已久的难题就此化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示
1.消费者要与装修人员或企业签订书面的装修合同,约定具体的装修内容,例如装修款的付款时间、装修期间、装修涵盖的工程量、装修需要满足的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有合同才有法律保障及法律约束。
2.一些想省钱的消费者会选择熟人或者“游击施工队”进行装修,但这种选择往往会为日后发生的纠纷埋下伏笔。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对装修人员或企业的甄别,避免“入坑”。
3.定期沟通并加强监督。在装修施工过程中,要与施工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解决问题,尽量避免矛盾产生。与此同时也要定期到施工现场查看施工进度,确保现场施工的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
“游击施工队”不动工,已付的装修款该不该退?
作者:阿拉尔市人民法院来源: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当今社会,住宅装修在个人消费中的比重持续增长,然而装修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施工期限的长短以及装修材料选择的好坏等问题深深困扰着诸多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