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八零后已成明日黄花。
“大龄剩女”,这是一个习惯贴标签的年代。忽略一切个体之间的差异性,野蛮地强加刻板印象,似乎是网络时代的新时髦。
所有人都在制造标签,也为标签所困,身不由己。
据中央广播电台的报道:大龄剩女被父母逼婚 婚恋网找男友被骗40多万。
黄女士家住重庆主城,今年30出头,父母不断逼婚,让她决定去婚恋网站试试运气。她在国内一家著名的婚恋网站注册登记,并把自己的照片以及择偶要求发布在网上,很快就有男子来搭讪。
两人加了微信之后,黄女士发现这个自称叫李明豪的小伙子英俊帅气,文质彬彬。聊过天之后,黄女士发现这个男人不但外表帅气,而且很会关心人,简直就是一个暖男。
等两人关系很熟悉很信任之后,突然有一天暖男要向她借钱。第一次是6000美金,后来又有一次说有一个客户要移民国外,也需要钱……就这样,一次次的信任,黄女士前后被“借了”40多万。
该男子的套路不算复杂,无非是通过形象的伪装,获取女方的好感和信任。女方迫于父母压力,着急找对象,警惕性降低。加之该男子不断发射的糖衣炮弹,招架不住实属正常。
事实上,现实中通过婚恋网站结识异性朋友,进而借钱的案例不在少数。许多时候,借钱不过是一个借口,诈骗才是目的。
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如下: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回到本案中,通过婚恋网诈骗的这位男子,诈骗数额达到40万,应为数额特别巨大。
从法理上看,认定诈骗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本案中的“借钱”行为如何定性。借钱,意味着还钱。诈骗意味着不打算还钱,主观目的为非法占有。判断是借钱还是诈骗应从“有无偿还能力、有无偿还意图、有无偿还行动以及有无逃匿行为”等情节综合判断。就目前披露的案情而言,该男子利用其暖男形象,不断找借口向被害人要钱。当被害人要求还钱时,他一再拖延推迟,无实际还款行为,应认定为诈骗。
二、实名婚恋网站的审核义务。一般而言,婚恋网站应对登记注册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问题在于,这种审核的界限在哪里?可以确定的是,对于注册人的身份证信息,婚恋网站应该有完全的审核义务。
但是,对于注册者的婚姻状况,婚恋网站无从得知。
2006年,民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如果要查询婚姻登记信息,必须由婚姻当事人和公检法部门申请进行。故此,婚恋网无法通过公开渠道对注册者的婚姻状况进行查询。
虽然如此,学界和实践界普遍认为:不能因此而免除婚恋网站的审核义务。特别是对于标榜实名制的婚恋网站,由于其运营内容的特殊性,必须对注册用户的婚姻信息进行审核。
婚恋网站无法独立对用户的婚姻状况进行查询,但可以通过当事人授权等方式核实其婚姻状况。因此,实名制婚恋网站审核不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话见仁见智。但从这个案件来看,婚姻却常常成为金钱的坟墓。一直赶路,朝着婚姻的目标昂首向前,就容易忽略脚下的陷阱。
有人说该女子受骗,全因她比较“二”,与所谓的“大龄剩女”无关。但不管怎样,“大龄剩女”的确给了她很大的压力。标签与社会舆论有关,许多所谓的舆论,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与调侃,却聚滴成海,成为一股巨大的裹挟力量,让人想挣脱却无法自拔。
“凤凰男”、“娘娘腔”、“直男癌”…….
谁也不知道下一个被裹挟的会是谁。
善待他人,便是善待自己。
剩女脱单被骗谁之过?
作者:黄金单身狗法纳菌来源:法纳刑辩

九零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八零后已成明日黄花。 “大龄剩女”,这是一个习惯贴标签的年代。忽略一切个体之间的差异性,野蛮地强加刻板印象,似乎是网络时代的新时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