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进错出的命案”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文章摘要
帮朋友寻仇竟然走错院子,一言不合开打,竟然命丧黄泉。打伤人后开车奔赴外地,心里害怕拖累恋人违法。

帮朋友寻仇竟然走错院子,一言不合开打,竟然命丧黄泉。打伤人后开车奔赴外地,心里害怕拖累恋人违法。
7月19日,省法院和省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联合开办的《庭审内外》专栏走进了齐齐哈尔中院的庭审现场,播出了新一期节目《“错进错出的命案”》。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产生矛盾,冷静非常必要,如果选择了错误的方式解决就会错上加错,酿成苦果。一时冲动酿成了不可改变的苦果后,才会发现最初的矛盾和最后引发的后果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被告席上的人叫葛春波。

和葛春波同为被告的赵宪国和鄂志强是他的同事,而另外一位女性被告蒋艳梅则是葛春波的恋人。


2015年1月13日。被害人程向福的朋友孙立军和一个叫鄂振召的人发生了争执,吃了亏的孙立军找到了程向福,希望能帮助他报仇。当天下午,孙立军和程向福打算替朋友”报仇“的时候,却走错了地方,进入了一个跟鄂振召完全无关的企业。
见到程向福等人持械且怒气冲冲地进入了院子,被告人之一的鄂志强(该企业的职工)与其发生争执,随后,该企业职员葛春波和赵宪国也参与了进来。葛春波用镐把击打程向福的头部,赵宪国又用板锹打了程向福的腰部。程向福倒地后被送往医院,因伤情过重死亡。
案发后葛春波和鄂志强开车逃至内蒙古。
因为害怕,葛春波给女朋友蒋艳梅打了电话,拜托蒋艳梅把镐把销毁,蒋艳梅把凶器擦了一遍。
案发后,赵宪国并没有离开,蒋艳梅将凶器交给赵宪国,他将镐把扔进了燃着的锅炉里。就在赵宪国毁灭证据后不久,警察逮捕了赵宪国。后葛春波和鄂志强主动投案自首。由于蒋艳梅已经构成伪造毁灭证据罪,蒋艳梅也被警方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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