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拿到新房后,可以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任意装修,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吗?例如因为家庭成员较多,卫生间使用频繁、时间紧促,为了方便使用,将卧室面积缩小,再建造一个卫生间来解决这些问题,或者将原本设计为就餐或做饭功能的区域:餐厅、厨房擅自更改为卫生间。这个行为虽然满足了自己的生活需求,但是给楼下的邻居带来很多困扰,这样的装修设计可以吗,符合法律规定吗?
众所周知,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是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楼上的业主就擅自将卧室部分区域变更为卫生间,严重影响你的日常休息、生活,那么你应当如何维权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另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上述规范时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上述规定系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的细化管理,保证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了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所以业主之间作为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若你楼上邻居随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造成你的损害,你可以依法请求恢复原状并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综上,随意增设卫生间、更改房屋使用功能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可能面临限期拆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风险。
楼上住户可以任意装修吗?
作者:李小双来源: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

业主拿到新房后,可以在不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任意装修,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