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退伍老兵光荣退役后选择了由政府安置分配工作,却一直未被安排上岗,安置单位还单独通过老兵的家长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退役士兵该如何维权?
在本期有问有答中的位汤先生向我们发来如下问题:
尊敬的律师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我们是益阳市的城镇退伍老兵,先后于1998年至2003年间光荣退出现役。回到原征集地后,我们在政府安置分配工作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政策内,选择了由政府安置分配工作。按照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必须贯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我们先后经益阳市安置办开具介绍信后被安置到交通系统,再由益阳市交通局分配安置到益阳轮船公司。而益阳轮船公司在接收了我们13名退役士兵档案后,却一直没有安排我们上岗,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7月益阳轮船公司在没有通知我们本人到场的情况下,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要求我们的家长代替我们在一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承诺书》、一份《自谋职业报告表》上签字后,领取了1.6万-2.2万不等的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之后,益阳轮船公司将我们的人事档案调离单位,把我们无情地抛向社会,使我们一下子成为社会无业人员。草率地剥夺了我们一切的合法权益。我们今天致信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一、2006年7月益阳轮船公司与我们家长办理我们的自谋职业符合相关政策、合法吗?
二、接收安置单位有与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的行政职权吗?
三、我们分别于1999年、2001年、2002年、2004年经市安置办开具介绍信被安置到市交通局,再统一由市交通局于2005年9月分配安置到益阳轮船公司。益阳轮船公司于2006年7月在我们已安置若干年后与我们的家长办理我们的自谋职业手续合理合法吗?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是否有时效性?
四、没经过本人授权,本人直系亲属代替本人在承诺书上签字(签的是本人名字)该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五、我们又该怎样维权? 以上几个问题敬请得到您的答复、教诲。十分感谢!
我所律师 伍凌霄、方杨对此问题作出如下回复:
你好,你咨询的问题涉及到退伍士兵安置等问题,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你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
一、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益阳轮船公司的做法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三)坚决落实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要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四)坚决维护已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六条:“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之规定,安置单位不仅负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更负有落实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维护已安置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的国家义务。
就你提供的信息来看,2005年你们安置到益阳轮船公司后,益阳轮船公司应当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一个月内安排你们上岗工作,并与你们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果该公司一直未安排你们上岗工作,并且也没有与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实的话,益阳轮船公司的行为就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四)……非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不得安排下岗……”之规定,结合你提供的信息可知,你们于2005年9月分配到益阳轮船公司工作,按照上述规定,除非是由于你们个人的原因或者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在2008年9月之前益阳轮船公司不得安排你们下岗,但就你提供的信息来看,现没有证据证明益阳轮船公司经营情况恶化,而益阳益阳轮船公司未经你们本人同意,通过与你们的家长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承诺书》的形式来免除自己接收安置退伍士兵的国家义务,既损害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二、接收安置单位与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合同自谋职业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若非退役士兵本人的原因、接收企业经营基本正常的,三年内接收安置单位不得安排退役士兵下岗。三年之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接收安置单位与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接收安置单位并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职权。
三、对于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是否具有时效性,法律无明文规定。士兵在退役时自谋职业的或者待安置期间申请自谋职业的,应当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四、未经你本人同意,你的家长无权代替你与益阳轮船公司签订承诺书,除非经你追认,否则该承诺书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结合你提供的信息,你的家长未经过你的同意,代替你与益阳轮船公司签订承诺书的,除非经过你的追认,否则该承诺书无效。
五、按照相关规定,你可以向安置地的人民政府进行申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可以要求接收单位支付相应的生活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三十八条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综合上述规定,并结合你提供的信息可知,你可以向安置地人民政府进行申诉,并且要求益阳轮船公司从市安置办开具介绍信的当日起,按照不低于该公司同等条件下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放一直到你上岗为止的生活费。当然,你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相关规定,通过协商、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样与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手续合法吗?
作者: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来源: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城镇退伍老兵光荣退役后选择了由政府安置分配工作,却一直未被安排上岗,安置单位还单独通过老兵的家长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退役士兵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