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近年来,在城市房屋租赁供需失衡、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租购并举等政策影响下,“长租公寓”以其便捷、时尚的特点,成为创客和房产企业追逐的热门投资方式。然而,“甲醛房”事件的发生,成为长租公寓高歌猛进的制动器,无论是租客还是运营商都期盼具有相应的安全规则指引,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让长租公寓,回归长租。
一、长租公寓主要安全隐患
一 室内空气质量隐患
室内空气质量,是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相比过往,租客对于室内空气质量的投诉直线上升,甲醛、二氧化琉、温湿度、TVOC等影响人体健康的常见因素被拉出水面,同时,因空气质量问题而换房引发的合同纠纷与“租房贷”陷阱相互交织,让这一问题更加纷繁复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装修粗糙,质量堪忧
部分长租公寓特别是分散式和中介运营的长租公寓,由于监管难度大,其往往购买廉价甚至劣质的装修材料与家具。同时,长租公寓的房屋空置时间短又未经环保处理,致使这些生产工艺粗糙的不合格产品未经无害化处理便流入市场,严重影响室内空气质量,而空气质量存在隐蔽性,租客看房时工作人员也大多会开窗通风,致使这些有害物质短时间内难以发觉。
2、检测失真,数据造假
大多长租公寓在装修结束后并不进行空气检测,在租客的要求下进行的检测造假行为严重,特别是花钱买“合格数据”的现象突出。同时,目前市场上室内家用测甲醛检测仪种类繁多,质量参差不齐,监测数据有待商榷。
二 消防安全隐患
长租公寓作为一种较为新兴的业态,其行业归属成为一大难题,导致长租公寓的消防验收标准亦不能统一。有的按照酒店标准,有的按照住宅标准,有的则未进行消防验收,便开始出租。甚至部分长租公寓缺乏基本的灭火器材,一旦会发生火灾,后果难以估量。
二、追责难点
一 法律依据不足
目前,关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主要依据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及《室内空气标准》。针对租赁房屋的环境卫生安全标准尚无详细规定,只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2款做了笼统概述,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而《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也较为笼统。
关于长租公寓的消防问题,也陷入两难的境地。长租公寓消防工程的验收标准,因行业归属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而目前法律法规对于长租公寓的行业准入尚未有明确规定,消防标准各地实施均有所不同。
二 举证责任困难
相比职业病(可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租客因居住致病的认定较为困难。由于污染物质对人体的伤害难以量化,同时人的社会活动性导致致病因素多重,也致使租客一旦致病,难以界定。而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大多为格式条款,在租客与运营商未签订环境质量保障义务的条款下,追责困难。
三、律师建议
一、防患于未然。租客在租房时,可要求查看相关装修协议,从而查看房屋装修空置时间,同时对装修公司的资质进行了解,以便核查相关装修材料和追责。同时,可要求长租公寓出具相应的消防验收合格证。
二、杜绝于笔下。签订租房协议时,可要求明确“长租公寓平台具有保证空气质量达标的义务”“消防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在遭遇空气质量不达标时,可以“不能达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平台解除合同,退还租金。
三、关于举证责任。租客作为“消费者”,无法预知也难以避免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因而在发生争议时,宜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租赁平台或机构承担更大的举证责任。
四、相关部门应加快立法,对于长租公寓的装修安全标准、家具建材质量以及房屋空置时间、环境净化程序等制定基本标准。对于租客、长租公寓运营商、以及装修单位责任划分做出明确规定。
安全——让长租公寓回归“长租”
作者:杨全红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导 语 近年来,在城市房屋租赁供需失衡、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租购并举等政策影响下,“长租公寓”以其便捷、时尚的特点,成为创客和房产企业追逐的热门投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