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发展2018回望 : 网贷围网 互金无金

来源:金诚同达

文章摘要
“江湖儿女日渐少,无名之辈岂无名。

“江湖儿女日渐少,无名之辈岂无名。”
2017年的最后一天,在认真读完王潘的《互金十年九死一生》后,感慨之下发了个锤子便签,大致碎碎念如下:
“2013年时候,监管只有‘影子银行风险提示’和‘四条红线’,短短四年却经历了‘史诗般’的发展和‘冰与火之歌’般的监管。”
一晃到了2019年第一个工作周,咀嚼着戊戌年的羹炙,却再无朵颐饕餮之心,自诩的怒目少年也到了保温杯泡枸杞的年纪,满腹牢骚化为一句:网贷围网,互金无金。
跨界资管末日
“凄惨莫若‘跨界资管’,在29号文的暴击之下几近扑街。”
回望2018年的互金专项整治,以“凄凄惨惨戚戚”形容绝不为过。每一个重磅文件的落地,都会迎来行业震动甚至洗牌:141号文宣告了现金贷进入新监管时代,56号文掐住了互联网小贷的咽喉,63号文则让网贷行业迎来新一轮的“痛并快乐着”。最是凄惨莫若“跨界资管”,在29号文的暴击之下几近扑街。
2018年4月3日,《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中称“29号文”)下发,基本可以总结如下:
《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文中称“64号文”)出台前后,一小批头部平台开始下线定向委托投资业务,64号文下发后的行业合规应对措施包括了“底层债权细化拆分”、“每个资产包控制200以内投资人数”、“起投额向5万靠拢”等。
29号文出台前,极少数头部平台提前做了业务调整,比较决绝的做法是“金交所挂牌收益权类产品”和“券商大资管通道产品”下线。29号文出台后,“敢为人先者”开始将线上业务向线下转移,重回老一套的产品包装和传统线下理财打法,愈发行走在灰色地带。
29号文出台之后,排查再启,将此前的“漏网之鱼”再次收网。部分平台宣称“转型网贷业务”,而规模太大难以调转船头的平台,则面临着较大的业务清零压力。
29号文将多类业务形态界定为“违规”,且一再强调“持牌经营”。29号文出台以后,各地监管并没有表现出“雷霆执法”的态势,行业步入“温水煮青蛙”状态,大家都知道终点在哪,但每一步走得都很艰难。
无论如何,当我们言及2018年的跨界资管,必称“世界凛冬”,毫无夸张。
141号文余震
“141号文的发布与实施,一定程度上宣告了一种业务形态的‘陨落’,宣告了一类互金业态的‘搁浅’。”
2017年12月初,《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文中称“141号文”)的出台,引发了行业巨震,余震波及至今,其对现金贷“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的四无特征认定,将信贷市场一众玩家尽收麾下,重点剑指三个业务领域:网络小贷、助贷以及P2P网贷。
小贷监管“七伤拳”
断新:暂停新设互联网小贷公司、暂停新批小贷公司跨区域展业、已批筹机构暂停批准开业。
秋后算账:不符合规定的已批设机构,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两根救命稻草: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
多项业务禁止: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校园贷”、“首付贷”、“高风险投资(股票、期货)”等借款行为/用途。
掐资金:禁止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禁止对接外部场所(互联网平台、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信贷资产、禁止通过P2P融资。
降杠杆: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融资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一并遵照地方“杠杆”要求执行。
专项整治将至:地方监管负责清理整顿,中央监管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贷风险专项整治方案。
助贷监管“五虎断门刀”
终结无牌放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核心业务禁止外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开展贷款业务合作,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助贷本源要牢记: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
息费收取主体限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严控银行业资管产品“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P2P监管“六脉神剑”
利率红线: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禁止息费“砍头”:禁止从借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
资金资产一把抓: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截留银行业资金: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借款群体排除: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
借款用途排除: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141号文的出台,直接引发了大面积的助贷机构业务暂缓(原因在于消金机构、农商行、信托机构表现出保守观望应对)和P2P网贷机构业务改造(重点解决核心业务外包问题),进而引发现金贷市场的“暂停放款”以及新一轮的“产品改造”。
现金贷变形记
“141号文出台并进行现金贷整顿后,行业出现了一些所谓的‘创新’操作,目的是在‘放贷资质’、 ‘利率加收’等问题上尝试优化,以期在对监管作出响应的同时维持既往的业务诉求。须知,一切以非法诉求为前提的创新,都是自欺欺人。”
监管加码后的现金贷出路,“转型”方案花样百出,大体总结如下:
拆分息费,收费主体多元化。实质是将业务流程进行切割,将息费收取打散。
嵌入消费场景,创设借款用途。或由关联公司创设电商平台。或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从“场景”和“用途”层面自救。
开设隐蔽的马甲包,在监管趋缓时违规展业。所谓的隐蔽,包括两层效果:第一,主体信息遁于无形,“你看不到我”;第二,股权、人员深度隔离,“你看到了我,但你不认识我”。
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放贷主体“通道”包括银行和互联网小贷公司。
挂靠具有放贷资质的持牌机构。APP开发主体及借款合同中的放贷主体都借用小贷公司名义,以此解决Apple Store上线审核以及合同层面的放贷资质问题。
现金贷出海,以“技术输出”之名在异国他乡开疆拓土。但就目前而言,印尼几无新增机会,印度已早有人蹲坑,远一点的非洲、南美也已不乏勇者尝试。
基于既有的流量优势为其他持牌机构导流,或为P2P机构输送资产。导流与输送资产的区别,表面看是“风控谁来做”的问题,实质看则是“助贷机构兜不兜底”的问题。
尝试专注于风控与技术输出,为持牌放贷机构提供服务,但部分业务合作仍然隐含联合放贷和委托放贷之嫌。
众多转型模式中,以“手机回租”为代表的违规情形引发了监管关注,《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文中称“59号文”)于年中下发,附件直言《现金贷花样不断翻新“偷天换日”逃避监管》,并总结了四大套路:
通过手机回租模式违规放贷。
捆绑销售(会员服务和商品)抬高利率。
借款人逾期情形制造以收取高额逾期费用。
虚假购物再行转卖/退货手段实现放贷效果。
部分“神操作”和“自欺欺人的创新”,一没有支持实体经济,二没有有效补充传统金融,三没有取得放贷资质,四没有坚守助贷机构本源,构成违规。毕竟,易行长说了,影子银行成为有效补充,前提还是要合规经营。
谈及现金贷的近期动态。不得不说,在P2P网贷雷潮趋缓后,现金贷开始呈现回暖复苏迹象,“数据驱动”前段时间又被点名批评,但它也确实是信贷从业机构最拿得出手的Tech。再要谈的就是轰动数日再无音讯的“有脉”事件了,“有脉”事件的直接影响就是借款人情绪高涨(逾期率短期上涨明显),同时渠道流量费用上涨。但有脉事件透露出的,更是现金贷马甲们在技术层面的孱弱与数据保护层面的千疮百孔。
最后,江湖小道消息,小贷公司可能要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尤其是互联网小贷,焦点可能仍在于“地方审批与全国展业”之间的天然不可调和,以及对资金方可能有的“属地展业”监管。2019年的助贷监管,让我们拭目以待。
备案备案奈若何
“我们还需要观察整治的过程。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整治,才能够发现到底这个市场上谁是我们定义的真正做信息、撮合中介的一类机构。”
2017年末至2018年初,从中央到地方(上海、厦门、深圳、广东等),P2P网贷监管“利好”消息频发,核心当属《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中称“57号文”)。
57号文提及的“对于验收合格的网贷机构,应当尽快予以备案登记,确保其正常经营”以及“2018年4月底之前完成辖内主要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犹如一剂强心剂,振奋了市场,驱散了141号文带来的“现金贷何去何从”阴霾,加之各地呼应57号文而发的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助推,网贷市场开始进入热火朝天的“备案开干”模式。忧国忧民如我,却开始胡思乱想:
网贷行业监管的顶层设计真的想清楚了吗?
僧多粥少的网贷备案入场券,怎么凭票入场?
律所督导这个事儿,责任边界何在?
备案登记公示期的舆论战,会有多喧嚣?
逾期坏账,备付金不背谁来背?
言之凿凿的“关停并转”,决心信心谁来给?
从业机构逃离北上广,政策洼地的戏码继续重演?
万一通过备案的平台“雷”了,怎么收场?
口号一样的三月底,真的来得及吗?
事实证明,以上确属胡思乱想。当逝者如斯夫,备案暂缓已成全行业共识,直至7月9日,人行官网发布公告,传达了如下要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金专项整治。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中央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
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
至此,喧嚣了半年多的网贷备案,6月并未迎来整改验收和备案登记,等来的却是“三年攻坚战”。而市场也没有给陷入迷茫的从业机构以喘息机会,部分畸形发展的巨婴们,在大厦将倾之际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
地雷阵
“网贷投资人信心无限下探,行业进入‘至暗时刻’,江湖谈‘卢’色变。市场信心全面崩塌的情况下,能够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的只有监管,这一点已经成为行业共识。”
唐小僧是六月以来的第一声“巨雷”,而后开始进入42天108家的雷暴区,“牛板金”、“金银猫”、“人人爱家”轮番登场,并在“投之家”事件中达到高潮。自此,网贷投资人信心无限下探,行业进入“至暗时刻”,江湖谈“卢”色变。
唐小僧案例暴露出行业八大顽疾:隐蔽的线下业务、糟糕的信息披露、凶猛的广告推广、无常的自我定性、多变的业务跟风、难解的资金把控、艰难的投资教育、空谈的平稳退出。
我们试图探析P2P网贷机构集中出现兑付危机的原因:
网贷发展历程中犯过的错误、走过的弯路,很多平台并没能够及时纠偏和改错。平台面临着“违规存量清理”、“双降”压力,历史违规业务风险在特殊时期显现并超出了平台的掌控力。
网贷投融端各自产生了“行业抵触情绪”。肇始于善林、唐小僧大平台覆灭,伴随着“牛板金”和“投之家”之类的明星平台所暴露出的“假标”“挪用”问题,投资用户信心加速下探,纷纷希望兑付离场。而另一端的借款用户,或受部分不良分子煽动,在大环境恶化的情况下,还款意愿下降明显。
网贷备案登记管理的实质暂停造成平台方陷入经营困局。在备案登记实质性暂停后,对从业机构的内心打击显著,一方面备案登记遥遥无期,另一方面受制于“双降”“控量”的要求,经营指标难有亮眼表现。
去杠杆所指向的融资主体和对应资产出现停摆危机,波及网贷违规业务清理。网贷发展历程中,早期大额借款资金流向了房地产等行业。当去杠杆指向这些行业、产业,其旺盛的续贷需求无法获得满足,大型项目出现停摆,自然就波及到了网贷行业。
经济下行会直接造成适格的资产端难寻和兑付能力下降。因为“借款限额”和“控量”要求,资产荒现象一直存在。当资产端整体呈现风险上升趋势时,平台只能调整风控策略,并抬高融资成本,而这是在抬高经营风险。经济下行,企业经营状况恶化,金融机构不放贷,企业转而谋求高利借贷,陷入恶性循环。
如上,行业固然存在痼疾,经济下行压力也是重要因素,但监管滞后、整改大限几次三番递延、监管顶层设计迟迟未定,其间种种亦难辞其咎。市场信心全面崩塌的情况下,能够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的只有监管,这一点已经成为行业共识。恰逢其适,63号文带着108条来了。
挽歌?福音?
“落地于‘雷潮’之中的被寄予厚望的108条,于网贷行业而言,究竟是挽歌,还是福音?”
2018年8月,《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中称“63号文”)下发,随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文中称“108条”)。雷潮之后,行业终于迎来了一针强心剂,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开启了围绕“十大问题”和“108项合规清单”的机构自查、自律检查、行政核查工作,对应的时限分别是2018年9月底(部分地区延展至10月底)、11月底和12月底。
而此次“三查”以“十大问题”为重点,可总结为:平台定位、资金池、自融、自保、刚兑、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小额分散、业务类型、宣传推广。至于“红线”,63号文提出了“一票否决制”,指向行政核查环节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
就目前各地的“三查”进度,存在区域差异,手段方式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说,这一轮基于108条而开展的“三查”,较之于此前的多轮整治检查,会更细致、严谨,遵循“即查即改”原则,而检查/核查手法也会相对多样化,项目抽样、穿行测试等内容均有开展,旨在尽可能查清问题。
但让我们期待又困惑的是,在三查结束后,分类处置工作会如何开展?白名单会不会公布?退出工作又该如何进行?近来传言四起的“双降变三降”(根据相关报道,地方监管三降指标包括了机构数量、业务规模和出借人数量,从业机构的三降指标则包括了业务规模、出借人数量和借款人/门店数量),又将置从业机构于何地?
目前的行业现状而言,从业机构最大的期盼仍然是“再现备案曙光”以及顶层监管早日确定。小部分可能面临退出压力的从业机构,诉求则在于有个相对可行的退出机制保护,避免“退着退着就涉刑”的悲凉结局。
从资产端开发和投资人角度来看,雷潮之后,资产开发难度加剧、还款意愿走低至今回暖并不明显、投资人情绪仍在低谷。加之“三降”要求的提出,对从业机构业务开发更是雪上加霜。这一点,可以从几家海外上市P2P机构的三季度报看出来,业务笔数不同程度出现了下降。
站在从业人员角度看,不稳定感与某种程度的恐慌仍然存在,如果自家平台涉刑,自身有无刑事风险?解除劳动关系能否顺利进行?再就业是否前途未卜?这些都有所思量。
总体来说,网贷监管仍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但跨年过后的监管措施、思路、方案,让人既有期待,也有迷茫,行业发展已经不再是2013、2014年时候的“裸奔”,监管对P2P的“围网”行动虽然初见成效,但整个行业仍在“带着脚镣跳舞”。遗憾的是,直至本文成稿,尚无某地“三查”宣告圆满结束的报道,由此观之,63号文所划定的“2018年12月底”大限,大概率将面临延期。
走过2018
“至今回望,网络借贷行业一直热点不断,在发展过程中,很多以普惠、创新自居的产品模式,经历了面世、迭代、压制乃至消亡,千言万语都被纳入了短短的一句‘我们走了些许弯路’,并在2018年陷入监管的集中‘围网’,经历资本寒冬必将面临的‘无金’困局。”
讲武堂的一曲《英雄志》,我从2008年开始追阅,十年等待未有大结局,网贷发展历程竟如出一辙。个人发展而言,也随着2018年的互金行业大事件而起伏,经历了年初备案项目的忙碌、独立执业/下海初期的忧思、团队的磨合和再出发。
值得欢喜的是,2018年,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出了本尚算满意的实务手册、找到了适配的合作伙伴、写了几十篇实务文章、办了十几场分享活动、专栏/公号发了一百多篇原创、加入了执业新赛道(网安数据合规)。都说寒冬已至,那么2019年只有努力努力再努力了。
后记
江湖儿女日渐少,无名之辈岂无名。真心希望,经历了2018年的“围网”、“无金”之后,2019年会是互金行业的福音之始。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