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为了突破财产变现困难、节约司法资源、接轨现代信息化发展趋势,神木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首次试水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并取得一定成效,为财产处置问题开拓了新渠道。
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方式,向社会全程、全面、全网络地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方便社会监督,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网络司法拍卖和商业拍卖不同,这种拍卖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拍卖过程中“零佣金”,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节约交易成本,极大地促进了成交率。为了保证拍卖的公平、公正和司法廉洁,《网拍规定》明确了除执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拍卖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也不得参与竞拍,且《网拍规定》作出了“一人竞拍也有效,毁拍保证金不退还”的新规定,保障司法拍卖公信力。
从2014年至今,神木县人民法院的网拍工作日趋完善,但在实践中发现仍有许多不足有待改进。
一是网拍信息发布不够广泛,受众范围有限。网拍信息仅在网络拍卖平台中公布,最直接的关注群体是熟练网络操作的年轻人,但年轻人对于网路拍卖的财产往往缺乏兴趣和购买力,这种情况反而限制了竞买主体的多样性。
二是财产展示困难。神木县人民法院从2014年开始采用视频+文字展示的方式对待拍卖财产予以介绍,但竞买人仍不能完整而全面的了解待拍卖财产,尤其是房产或车辆内部结构等不能直观展示的,竞买人仍存犹豫而致使财产流拍。
三是财产交付困难。网络拍卖的竞买者来自全国各地,拍卖成交后,竞买者即要求法院交付已成交财产,但待拍卖财产尤其是房产、厂房设备等往往是法院执行中交付工作的难点,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的不配合造成法院与当事人、法院与竞买人矛盾的激化,而且房产强制腾退工作往往面临许多不可预测的问题,极大地阻碍了执行工作的推进。
针对以上问题,神木法院加强司法拍卖的优化实践,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知名度,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影响力,并在拍卖准备工作中深入调查财产情况,极尽细致地介绍待拍卖财产,并引导竞买人实地看样,保障竞买人全面了解待拍卖财产,促进拍卖成交率。
神木县人民法院对交付困难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组织集中腾退行动,并在行动前制定详细预案,对突发状况提前模拟,保障房产腾退工作的安全高效。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转变执行工作的新方式,其存在着传统拍卖方式难以超越的优点,神木县人民法院将会不断完善自我,继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新工作。
财产拍卖透明化 推进网拍新工作
作者:李娜来源:神木法院

近年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题,为了突破财产变现困难、节约司法资源、接轨现代信息化发展趋势,神木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首次试水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并取得一定成效,为财产处置问题开拓了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