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按时提交资料备案该如何处理?

来源:京师豫见

文章摘要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 我1.6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迟迟不将合同送到房产局备案,由于我办理的是组合贷,贷款需要已备好案的合同和预告登记证,3.

近日有热心的网友咨询:
我1.6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迟迟不将合同送到房产局备案,由于我办理的是组合贷,贷款需要已备好案的合同和预告登记证,3.1号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由于开发商不按时提前资料备案,导致原先可以贷款额度为公积金余额的八倍变成了5倍,新政策并拒绝异地公积金贷款,致使我增加了月供。我可以就此起诉开发商吗?
对于这些问题,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宋成帅律师认为:
你好,你可以起诉开发商,索要你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你的描述,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你的月供增加,从而给你造成了损失,现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迟迟不将合同送到房产局备案),你可以据此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损失。
这里需要着重提一下,开发商迟迟不将合同备案的原因以及在签订合同是的具体约定,将此情况核实清楚。这样你起诉开发商,则对你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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