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法院:爱邻睦邻敬邻,共建和美社区

来源:京法网事

文章摘要
讲信修睦,亲仁善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长期奉行的仁爱交往之道。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既有利于家庭和睦幸福,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讲信修睦,亲仁善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长期奉行的仁爱交往之道。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既有利于家庭和睦幸福,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为营造社区安居和美、邻里友善互助的美好氛围,5月20日,大兴法院走进滨河西里北区社区,在“普法驿站”召开“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对该院近三年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主要特点进行分析,发布五起典型案例并提出建议,引导广大居民爱邻睦邻敬邻,共建和谐社区。本次通报会由大兴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芳芳主持。
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案由类型相对集中
会上,大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凤云对该院近年来审理的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总体情况进行了通报。据悉,2021年至2023年,该院共受理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479件,其中以排除妨害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狭义相邻关系纠纷居多,表明妨害实际发生后,当事人更加关注恢复权利正常行使状态、保障合法权利免受进一步侵扰、确定经济损失赔偿数额等现实救济问题。
和谐宜居环境需要邻里共同构建、共同维系,为此,大兴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注重修复邻里关系,在诉源治理的工作中注重增进邻里和谐,推动形成与人为善、以和为贵的邻里交往氛围。
三方面特点反映增进
邻里和谐的工作方向
大兴法院黄村法庭庭长万盈分析了当前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邻里之间的生活空间紧密相连,有的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关系到多户家庭的私有住宅和共用区域,事件起因较为复杂;有的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与物权归属、物业管理、人身权利等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法律关系复杂,还可能受到特定地区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等因素影响,对个案情况需要个案界定。现实生活中,不少当事人由于缺乏证据意识而面临举证困难问题,导致相关案件审理难度加大、诉讼成本增加,不利于纠纷快速实质解决。而邻里矛盾在日常生活中容易日积月累,双方的不满情绪可能随之加剧,进而引发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等衍生案件,影响居民日常的生活安宁。因此,大兴法院在涉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中坚持寻找纠纷源头,致力于化解邻里“心结”、息诉止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五个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
大兴法院黄村法庭黄冰瑶、王皓宇两位法官分别对五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就事前预防、友好协商、理性化解邻里纠纷进行了相应的司法提示,引导广大居民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正确使用公共空间,从源头上减少潜在的相邻纠纷争议和隐患。案例涵盖了楼道堆放杂物垃圾、安装电子猫眼、改造入户门、地暖漏水、搭建鸽子窝等引发的邻里纠纷问题,例如,在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法院提示在安装家庭电子猫眼时,要注意避免侵犯邻居隐私,或者在安装前与邻居及时沟通,避免因擅自安装电子猫眼而引发侵权纠纷。在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针对房屋漏水问题,法院依法认定该案修复责任的承担主体,并提示各方换位思考、团结互助,为相邻权利人修复漏水问题、防止损失扩大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关于营造和谐邻里关系
法院有何建议
邻里之间要秉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日常生活中要恰当使用公共空间,为邻户行使通行等基础权利提供必要便利,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充分考虑相邻户型的便利和利益问题,谨慎实施可能对邻户造成妨碍的改造行为。遇有争议时要提高证据意识,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必要时配合开展评估鉴定等相关工作,促进排查原因、明确责任,防止损失不当扩大,推动问题尽快解决,在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理性协商、团结互助的氛围中推动相邻各方共同构建静谧和谐、宜居美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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