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权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同探索法援新模式

来源:尚权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2015年4月23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第一看守所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驻看工作站”设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未委托辩护人的在押人员、在押人员家属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2015年4月23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第一看守所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驻看工作站”设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未委托辩护人的在押人员、在押人员家属提供义务法律咨询。“驻看工作站”的成立和运行,是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探索法援新模式的一次创新。尚权律师事务所在探索法援新模式中与市法援中心积极配合,参与起草并制定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律师业务操作规范(试行)》,成为首批参与“驻看工作站”值班的律师事务所。
2015年4月27日,尚权律师事务所专门召开了“驻看工作站”值班律师交流会,张兴梅律师、巩志芳律师分别就首次值班感受进行发言。与会律师对“驻看工作站”值班律师的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结合“驻看工作站”的设立目的和实际工作情况,对法援新模式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刑诉法》中,法律援助的介入已经覆盖到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以及强制医疗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主动申请也可以被动获得法律援助。但在具体的法律实务中,存在诸多不便之处。“驻看工作站”在看守所里面派驻律师,跨越传统的“申请/通知——审核——指定——援助”四阶段,使“援助”阶段前置,第一时间使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和律师“面对面”,真正落实了法律援助提前介入。
我们相信,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律师的设立不仅仅是一项简单的法律援助咨询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它所展示的是司法部门对司法改革的一种积极态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有关刑事诉讼的最低标准,刑事被指控人有权获得充分的律师帮助,律师在场权是侦查阶段律师帮助权中的一项核心权利。许多国家均明文规定了律师在场权或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以促成律师在场权的实现。遗憾的是,我国目前还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
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突破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孤立无援的状态,确保了所有犯罪嫌疑人都能得到律师的法律援助。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律师制度虽然与律师在场权还有本质上的差距,但今天的一小步,就意味着明天的一大步。若能实现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在押人员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则不啻为一次推动律师在场权的大胆尝试。
律师在场权的确立,是实现刑事诉讼价值和目标的要求,同时也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需要。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律师制度为进一步推动律师在场权奠定了基础。尚权律师在此项工作中,与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密切合作,愿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同为推动法治前行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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