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检索是每位律师的基本功,无论是低年级律师还是高年级律师,撰写一份观点明确、内容详实、依据充分的法律检索报告,对于内部确定案件思路、外部发给客户作为法律咨询的解答,或是提交法官作为参考材料,都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法律检索报告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作为团队内部智力支持的,读者是团队内部伙伴;另一类是提交法官或客户的,作为法官对争议问题作出裁判所参考的文件资料,或作为客户提出问题的解答。
两类检索报告在内容呈现上有所区别,因作为内部智力支持的检索报告内容会更加丰富,对外提交的检索报告在此基础上进行删减即可。故本文将以内部检索报告写作技巧为例,总结了检索报告写作的七个步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写清标题
作为一份正式的法律文书,标题是必不可少的,建议采用“关于×××问题的法律检索报告”(适用于一份报告中仅需检索一个法律问题的情形)或“关于×××案的法律检索报告”(适用于一份报告中需检索多个法律问题的情形)等形式,写清检索报告标题。
二、明确检索目的及问题
检索报告首先应当明确检索目的,以及待检索研究的具体法律问题。在检索目的部分,可以采用“案情+目的”的结构。
一方面,简述案情可以方便读者迅速了解案件基本事实,也方便后续类案参考;另一方面,明确检索目的及问题也可以有效帮助检索人强化问题意识,与读者在同一“频道”上聊天,避免检索跑偏。
三、给出检索结论
法律检索的终极目标是解决法律问题,所以检索结论是读者最为关心的部分,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去请教别人问题,最急迫、最想听到的是不是也是结论呢?所以检索报告应当结论先行,相当于先给读者吃下一颗“定心丸”,后面再听我慢慢道来。
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实务中对一个法律问题存在争议,那么结论可以写明“存在争议”,但同时也需给出自己的看法,即本案中采取哪种思路更加有利。相应的,后面的法律分析直到参考案例,也都需要对两种观点进行分析和列明。
四、进行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部分,根据读者的不同,采用严格或不严格的“三段论”进行论理即可。
关于三段论论理的具体方法,可参考此前推送的文章《法律文书说服力不足?可能是三段论论理没用好!》
五、列明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据
在列明法律法规等依据部分,可以按照效力位阶进行排序,如按照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等顺序。如果针对某一问题,最高院、省高院或地方法院出台过相关问答、会议纪要或其他司法观点,也需在此部分列明。同时,还需注意要写明文号(尤其是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也要明确写明到条、款、项、目。
除此之外,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法律检索分为有效检索和无效检索。在此部分,除有特殊需要,可不必要提及无效检索。
六、参考案例摘要
在法律检索中,类案检索是极其具有参考价值的一部分。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实务中对法律法规如何理解适用、涉及自由裁量部分如何把握裁量尺度等,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律师,类案都是十分具有参考意义的。
在参考案例摘要部分,除需列明案件名、案号、审理法院、裁判时间、裁判要旨等基础信息外,还可以采用关键内容字体加粗、在电子文档中设置超链接等方式,方便读者查阅。除此之外,在参考案例比较多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采用如下表格方式,使呈现形式更加清晰直观。
在案例选择部分,时间顺序上可以优先选择裁判年份近的案例。在级别上,可以优先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人民司法》案例、《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裁判案例,各地方高院及中院发布的年度典型案例或十佳案例,以及处理该案的法院的本级及上级法院裁判案例。
另外,有些法院,如江苏、湖南等地,也有专门发布《律师进行类案检索情况登记表》(见下图),所以我们在给法官提供类案检索报告时,也可以适当参考表格中的要素,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呈现形式。

七、其他基础信息
检索报告中还需明确记载案件名及案号、检索日期、检索人等基础信息。
一方面,因为同时办理多个案件、同时检索研究多个法律问题可能是每位律师的常态,所以写明案件名称及案号(或非诉等其他项目用项目名等可识别的方式进行标注)可以帮助读者迅速锁定案件,提升团队协作及沟通效率。从格式美观的角度,可以考虑标注在页眉中。
另一方面,因为法律法规、裁判思路等常常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所以建议在检索报告中写明检索日期,方便后续遇到相同或类似法律问题时进行参考与升级。
7个步骤,让你的法律检索报告更“好看”!
作者:李豆豆来源: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

法律检索是每位律师的基本功,无论是低年级律师还是高年级律师,撰写一份观点明确、内容详实、依据充分的法律检索报告,对于内部确定案件思路、外部发给客户作为法律咨询的解答,或是提交法官作为参考材料,都能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