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歌手霍尊与前女友陈某纠纷引发社会关注。据悉,因陈某索要900万分手费,霍尊早前已向警方报案。近日,霍尊前女友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上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索要“分手费”犯法么?
【 什么是“分手费”?】
“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分手,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在恋爱、同居、确定婚约关系以及婚姻生活中,自然会由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配生诸多财产关系…”分手费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
【主张“分手费”合法吗?】
在正常的恋爱关系中(如双方都是单身),只要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关于分手费的约定即可视为赠与合同或具经济补偿性质的无名合同而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配偶与婚外异性约定分手费,则有可能会因为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相关规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当然,如果是自愿给付,原配未表示反对,各方也就相安无事。
【索要分手费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之规定,敲诈勒索罪既遂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使对方陷入恐惧心理,进而取得财产。索要分手费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严格依据上述构成要件进行判断。
1、要看行为人索要钱财是否有正当理由,比如男方致使女方多次怀孕、流产,甚至导致女方丧失生育能力或者患上重大疾病,又或者双方恋爱期间,女方经济付出比较多等情形。
2、要看行为人是否以揭发隐私、毁人名誉相要挟,进而索取财物。如果其有正当的理由要求补偿,哪怕言语上有过激的地方,那么仍然应该谨慎评价。如果揭发隐私,要具体考察揭发了哪些隐私,是否达到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的程度。
3、要看受害人是否有过错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结语】
综上,正常的索要分手费不会构成敲诈勒索,但是如果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来索要分手费,并且索要的财产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勒索,就有可能触犯刑法。因此,恋爱分手不可轻易踏过法律的红线。
索要“分手费”犯法么?
作者:王文娜来源:红邦律师

此前,歌手霍尊与前女友陈某纠纷引发社会关注。据悉,因陈某索要900万分手费,霍尊早前已向警方报案。近日,霍尊前女友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上海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索要“分手费”犯法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