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不想‘被老板’这事该谁管”节目,曝光了工商登记中的“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现象:一些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当上了老板,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因欠税及征信受影响,救济路途困难重重。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现象?遇到此事该如何救济?行政机关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主动预防和监管?
为何会出现“被老板”的虚假登记
出现冒名登记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在政策层面,工商登记实行形式审查,让虚假登记“有空可钻”。2014年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要求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宽进严管”的政策,需要是的相应的配套监管系统,但由于相关平台信息不联网,配套未跟进,工商部门在监管上并不能杜绝虚假登记。
其次,在执行层面,公司登记过程中的“代办”现象较多,加之一些公司对公司登记的认识不到位,公司登记过程中的虚假签字及虚假材料就会产生;也有个别企业开设的目的就是从事虚开发票等违法活动,会借用身份证或用捡到的身份证开设公司,避免查处。
最后,近年来国家在税务、征信、执行方面的体系完善和力度加强,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是公司责任的承担者,公司出现问题,就会影响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信誉,税务办理受影响,相应的举报诉讼也急剧增加。
现有救济途径
冒名登记是指实际出资人自己行使股权,但虚构法律主体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并将该主体或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行为。如果遇到被其他公司冒名登记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情形,该如何救济呢?
途径一:找到公司要求撤销虚假登记。
如果发现自己被登记为某一公司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可以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办公地址和负责人联系电话,到公司实地核实情况并要求撤销登记。当然,这类公司有可能已“人去楼空”或“失联”,就需要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途径二: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撤销虚假公司登记。
《公司法》第19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4条也有相关规定。向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法定渠道举报,接到举报后会由企业监督处室导入行政处罚程序办理。如果涉及提交虚假身份材料,需要提交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虚假签字,就需要对公司登记中的签字进行司法鉴定,会产生相应的鉴定费用。
途径三: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司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公民或法人对该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一是要注意起诉期限,如果登记行为自作出之日起止起诉之日超过5年,就超过了起诉期限,二是诉讼需要聘请律师、对虚假材料进行鉴定,费用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元,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
几点思考和建议
“被冒名登记老板”的背后,一方面凸显出市民对个人身份信息保护意识不强,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工商登记和监管中的漏洞和执法难题。
在冒名登记案件中,许多当事人陈述自己的理由是身份证丢失,许多人并没有及时登报公告,也未有向公安机关补办或报案的证明,还有个别人员是在涉事公司工作过,身份证借用给公司人员,但对登记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并不知情。个人身份信息保护意识不强,导致自己的信息被他人利用,最终发生冒名登记。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形,当事人就是公司的股东,因诉讼或欠税故意称自己身份信息被冒用,通过撤销登记的诉讼希望达到逃避债务或处罚的目的,这也是工商部门不愿直接查处此类案件的原因之一。
但行政诉讼有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特别是此类案件需要进行笔迹鉴定,对当事人而言维权成本很高。笔者代理过一起工商登记案件,当事人称自己办理低保时被核查出在西安设立有公司,通过诉讼要求撤销公司登记,但由于诉讼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费用高达一万元,无力承担最终撤诉。
违法成本小,维权成本大,监管难度大,给当事人和行政机关都带来难题,建议从以下方面减少此类现象发生。
建议一:做好个人身份信息保护。
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如发生盗抢事件致身份证丢失,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开具报案证明;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应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开具补办证明,登报声明也可以成为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
建议二:公司登记机关加强与公安、税务等信息互通,从源头减少虚假登记。
公司登记机关加强与公安信息平台、税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身份证挂失或失效就可以在登记机关显示,避免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进行登记。
建议三:公司登记机关加强审核,将互联网身份验证等新技术运用到股权变更登记审核中。
尽管国务院规定工商登记实行形式审查,但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作为行政审批机关,有权进行实施审查以及采取措施避免虚假登记。在涉及股权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利用微信或专门登记平台要求股东进行视频确认,石家庄行政审批局就对股东变更实现视频身份验证,这可以避免虚假股东变更登记。
建议四:对身份证件丢失的虚假登记,试点简易撤销登记程序。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冒用身份取得企业登记的案件,已经尝试简易撤销程序,当事人提交申请表、报警回执以及承诺书即可撤销虚假登记,但涉及股权变更的,仍应经过法院诉讼予以撤销。
“被冒名登记老板”的救济途径及思考
作者: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来源: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

2月25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不想‘被老板’这事该谁管”节目,曝光了工商登记中的“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现象:一些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莫名当上了老板,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因欠税及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