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FEIYUE,摇身一变的国货?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飞跃球鞋诞生于1959年。从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飞跃球鞋整整风靡了三十多年。那个时候,全国人民都对这双“小白鞋”爱不释手,笔者小时候参加运动会,妈妈都会给买双新“飞跃”。

飞跃球鞋诞生于1959年。从上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飞跃球鞋整整风靡了三十多年。那个时候,全国人民都对这双“小白鞋”爱不释手,笔者小时候参加运动会,妈妈都会给买双新“飞跃”。(哎呀,一不小心暴露了年龄!)

如今,虽然大家已经不爱这搓板鞋了,但这经典国货在武术界还是颇受欢迎。2008年8年奥运会时,太极表演的功夫小子们,穿的都是白底蓝红对勾的飞跃鞋。


2005年,有一个旅居上海的法国人帕特里斯·巴斯蒂安(Patrice Bastian)在报名武术班的时候一眼相中了飞跃小白鞋,帕特里斯说当时他被震撼了,于是找到了当时的飞跃品牌授权商上海大博文鞋业,做了飞跃球鞋的经销商,将飞跃球鞋带到了法国,卖给华侨和有复古情怀的年轻人。(歪果仁常相中已背离本土审美的中国事物)

2006年,帕特里斯用飞跃的拼音FEIYUE在法国注册了商标,并赋予了其新的含义flying forward(向前飞)。
这款大波纹的小白鞋在国外开始流行起来,2008年,主演过《指环王》的男星奥兰多•布鲁姆身穿FEIYUE球鞋在片场亮相。从此,飞跃球鞋成了欧美新潮人士争相购买的紧俏货。

与国货飞跃球鞋在中国的某宝上只卖几十元钱相比,法国FEIYUE在其官网的售价高达500-1000元人民币。法国的飞跃球鞋,在法国的各大百货公司销售,同时在荷兰、英国、比利时、韩国都设有专柜,却并没有进驻中国市场。
国货飞跃鞋和法国飞跃鞋到底是什么关系?
国货飞跃球鞋是1958年由大孚橡皮工厂在解放鞋的基础上设计出来的,当年的“飞跃”球鞋设计简约、工艺到位,算的上是鞋中的名牌产品。经过这半个多世纪,生产飞跃球鞋的厂家几经变革,国货飞跃的商标也几经转让,并许可多家企业使用。在这里不得不提及与飞跃球鞋有关的商标。

左边这一圆形带翅膀的第25类图文商标,几经转让、续展,目前商标的所有权人是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右边这一经典红蓝对勾加飞跃字母的图文商标,其实并没有申请注册下来。然而右边的图文,恰恰是飞跃球鞋的经典LOGO形象,法国飞跃在法国获得的商标用的就是这一图文形象。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在2007年12月5日曾就下图的商标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其结果是在2010年被判定商标已无效。

法国人拿走了小白鞋“飞跃”,通过重新设计改良,赋予它新的故事,这是,一双有东方色彩的少林武僧“武术鞋”。然而从目前来说,法国飞跃鞋和中国飞跃鞋除了关乎情怀的故事,好像真没啥关系,笔者的心情略微复杂。附上另外一则小趣闻,美国华裔设计师Vivienne Tam逛过上海的红星劳防用品商店,当她看到那些延续了数十年的劳防装束时,不禁两眼放光……
在此附上商标法的相关知识
1. 商标权有地域性
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换句话说就是,每个国家对他国授予的商标权利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2. 权利保护有时效性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 注册商标可以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 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 商标使用要规范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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