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牌那些事儿

来源:智仁律师

文章摘要
杭州“限牌令”经历多番传谣和辟谣的反复后,在2014年3月25日终于尘埃落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

杭州“限牌令”经历多番传谣和辟谣的反复后,在2014年3月25日终于尘埃落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2014年4月29日,在经过了一个月的调研后,杭州市调控办再次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确定限牌、限行措施的具体执行细则。至此,杭州已成为继北京、贵阳、上海、广州、天津之后的国内第六个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
那么限牌后,离婚中车牌怎么分割?继承中车牌能否单独作为遗产?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车牌的那些事!
【案例】
2012年3月,何某与喻某经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何某名下挂北京本地车牌的富康轿车一辆归喻某所有。但喻某并不享有北京市户口、亦未取得北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双方就车牌事宜诉至法院。
【焦点】夫妻离婚车辆过户,能否车牌和车辆相分离?
智仁家事律师认为,在车辆限购令颁布后,车牌的意义已大不同以前。拥有车牌就相当于拥有了购车指标,显然该指标存在着一定的“市场价值”。如忽视其价值而将其作为车体的附属物,必将导致财产分配的不公。
但车牌因限购令而获得的市场价值,并不能使得车牌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与车辆相分离。夫妻离婚,由于车辆限购政策的出台,使得车牌产生了一定的市场价值。这仅仅只是使得夫妻共同财产中关于车辆的价值会提升。车牌从本质上还是属于一种行政许可。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已经明确规定,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也就是说,个人因离婚、继承导致小客车转移登记的,车牌将跟随车辆一并转移,无需重新取得新的指标。但需注意的是,车辆原来的所有人需要重新取得增量指标。
智仁家事律师提醒:在因离婚、继承发生小客车转移时,应当综合考虑车牌的市场价值,同时应当注意一旦发生转移,原车辆所有人如购买车辆,需要重新通过摇号或者竞价获得新的购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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