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工程法学思维的培养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也是作为工程法律人解决工程疑难案件所必须具有的专业思维模式。为了帮助大家培养工程法学思维,作者特将自己的拙作书稿《工程法学事务研究》中第一章核心内容摘抄出来奉献给大家,仅供同仁参考,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关键词:
工程法学 工程法学思维 工程纠纷 路径
Q1 何为工程法学?
答:“工程法学”简称“工程法”,就是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理念将法律知识和建设工程专业知识进行高度融合,并深入研究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之间经纬关系的边缘法学,称之为工程法学。
工程法学的主要目的是指导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工程纠纷,为工程纠纷的审判、代理和调解提供技术支持。
正确认识“工程法”,对于我们学习、研究及应用“工程法”有着重要意义。工程法学≠工程+法学,不是法学知识与工程学科理论的简单相加,也不是法学理论与建设工程学科知识的简单组合,而是法学与建设工程学科有机融合所形成的全新学科。
Q2 工程法学研究的范围是什么?
答:工程法学研究范围是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的交汇地带,也就是建设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的交集内容。

Q3 工程法学研究的内容是什么?
答:工程法学研究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之间互相渗透和交融的关系上。
比如:
①招标文件与要约及要约邀请之间的关系问题;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是否一定成立的问题;
③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标前协商等行为是否一定会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的问题;
④在总价合同模式下,工程竣工结算时是否可以合同价款进行调价的问题等等内容都是工程法学的研究内容。
Q4 工程法学研究目的及意义是什么?
答:通过研究,进一步厘清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之间的经纬关系,进而提升工程管理的法律思维和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工程纠纷案件的发生;为律师代理工程纠纷案件和法官审判工程纠纷案件提供技术支持;为科学立法提供建议。
在诸多的工程纠纷案件中,其中一部分案件是始于不规范的招投标违法行为,其中大部分案件是因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管理不够规范,管理中缺乏法律思维造成的。通过对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进而将法律思维普及到工程管理工作中去,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工程纠纷案件的发生率。
工程法学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对工程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以及对法律的正确适用两个方面,对律师代理工程纠纷案件及法官裁判有直接帮助作用。
工程法学研究也可以为国家对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与建设工程有关法律立法提供最贴近现实的良好建议。
Q5 何为工程纠纷?
答:“工程纠纷”一词并非法律术语,也不属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所列的案由名词,是作者为了研究工程纠纷案件的需要,专门创设的一个名词,即工程纠纷是指与工程有关的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的总称。
比如:招投标纠纷、土地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纠纷)等。
Q6 何为工程法学思维?
答:就是运用工程法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工程纠纷问题的思维模式。工程法思维是融合了工程和法学两大学科知识于一体所形成的一种专业的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单从工程思维或法律思维方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思维模式。工程法思维既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方法。
Q7 如何培养工程法学思维?
答:首先要学习工程专业知识,积累工程管理经验,并拥有法学理论知识;其次在工程和法学复合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出综合分析有关工程纠纷的思维,从而以这种思维和能力去解决工程纠纷问题。工程法律思维和能力既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方法。
工程专业知识、工程管理经验和法学理论知识是培养工程法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人如果不拥有基本要素知识,工程法思维的培养就无从谈起。在众多的法律人中,其中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工程专业知识,也没有从事过工程管理工作,更没有工程管理经验的占大多数。此类法律人可以通过进修工程专业课程、深入工程现场参与工程管理等方式补足自己的短板,在学习工程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工程法思维。对于从工程领域转入律师行业的法律人,除进一步学习法学理论知识外,还应带着工程问题与法律知识进行高度融合,进而研究二者之间的经纬关系,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工程法思维。
Q8 如何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
答:法律人(工程法律师、法官)采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问题,首先要能够精准查明工程纠纷的案件事实,并以该查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小前提);其次再寻找处理工程纠纷的法律规范(大前提)。查明工程纠纷案件事实是分析工程纠纷的第一要务和前提条件。只有在查明工程纠纷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此类纠纷归属于哪一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进而确定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款。即:查明事实+法律适用=法律效果。
采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时,法律人(工程法律师、法官)一边从纷繁芜杂的案件证据中寻找和还原最接近客观事实的案情真相,一边对号入座地寻找适用案件纠纷的法律规定,法律人的思维往往是同时在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之间来回穿梭,寻找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之间的最佳匹配点。
采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案件事实,可以轻松剔除一些与案件事实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情节或证据,可以直奔工程纠纷案件的事实真相。这是因为法律人(工程法律师、法官)不仅拥有丰富的工程专业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同时对不同工程纠纷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也是十分清晰,所以他们分析工程纠纷案件的效力和精准程度是一般律师和法官无法比拟的。缺乏工程法知识的法律人是无法建立起工程法思维的。由于缺乏工程法知识,一般法律人(是指不具有工程法知识的法律人)在面对复杂工程案件和堆积如山的证据时往往表现的是无所适从,复杂的工程纠纷案情和繁杂的证据会像钢筋混凝土一样将一般法律人拒绝在案件真相之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程法思维的培养就是我们法律人的“器”,精准分析工程纠纷案件事实就是我们的“事”。专业人做专业事,要正确处理工程纠纷专业案件,我们首先就要成为专业人——工程法思维的法律人。
Q9 什么是工程法学律师?
A答:工程法律师是指能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和解决工程纠纷问题的律师,又被称之为工程法律师。
作为一名的工程法律师,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工程专业学科中的常识性问题和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并能将工程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进行融合研究,进而培养自身的工程法思维;其次要能运用工程法思维来分析和解决工程纠纷问题。是否具备工程法思维是判断工程法律师的一项重要标准。
工程法律师对有关工程的法律知识仅停留在了解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要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逐一研究。因为无论律师代理的是原告还是被告,正确适用法律是成功代理案件的基本要求。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确定结果,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二者任何一项出现偏差,都不会得出正确的结果。所以对工程法律师的素质要求是高于一般律师标准的。
Q10 工程法律师培养路径是什么?
答:工程法专业律师培养路径有三条。
第一是大学正在探索2+2或4+3复合培养模式,两年法学专业学习,2年工程专业学习,或者4年工程专业学习,3年法学研究生学习,专门培养工程法学专业人才。我国的台湾地区高校就开设了工程法学专业。东南大学开设的工程法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国大陆首批试点培养工程法学专业人才的典范。
第二是工程专业人才经过凤凰涅槃,通过法考,获取律师资格,从事工程法专业律师。目前这一工程法律师的培养路径已被国家明令取消。
第三个路径是在多次工程纠纷案件代理中获得一定经验的律师,经过不停的积累经验所成长起来的对工程纠纷案件代理有一定心得体会的律师,被称为工程纠纷经验律师,虽然其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但由于并不掌握工程专业知识,依然无法真正进入工程法领域,无法突破经验之外新的工程纠纷问题给自己带来的困惑。
工程法学思维的培养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也是作为工程法律人解决工程疑难案件所必须具有的专业思维模式。为了帮助大家培养工程法学思维,作者特将自己的拙作书稿《工程法学事务研究》中第一章核心内容摘抄出来奉献给大家,仅供同仁参考,请大家给予批评指正。
关键词:
工程法学 工程法学思维 工程纠纷 路径
Q1 何为工程法学?
答:“工程法学”简称“工程法”,就是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理念将法律知识和建设工程专业知识进行高度融合,并深入研究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之间经纬关系的边缘法学,称之为工程法学。
工程法学的主要目的是指导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工程纠纷,为工程纠纷的审判、代理和调解提供技术支持。
正确认识“工程法”,对于我们学习、研究及应用“工程法”有着重要意义。工程法学≠工程+法学,不是法学知识与工程学科理论的简单相加,也不是法学理论与建设工程学科知识的简单组合,而是法学与建设工程学科有机融合所形成的全新学科。
Q2 工程法学研究的范围是什么?
答:工程法学研究范围是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的交汇地带,也就是建设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的交集内容。

Q3 工程法学研究的内容是什么?
答:工程法学研究的内容十分丰富,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之间互相渗透和交融的关系上。
比如:
①招标文件与要约及要约邀请之间的关系问题;
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合同是否一定成立的问题;
③招标人与投标人的标前协商等行为是否一定会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的问题;
④在总价合同模式下,工程竣工结算时是否可以合同价款进行调价的问题等等内容都是工程法学的研究内容。
Q4 工程法学研究目的及意义是什么?
答:通过研究,进一步厘清工程与法学两大学科之间的经纬关系,进而提升工程管理的法律思维和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工程纠纷案件的发生;为律师代理工程纠纷案件和法官审判工程纠纷案件提供技术支持;为科学立法提供建议。
在诸多的工程纠纷案件中,其中一部分案件是始于不规范的招投标违法行为,其中大部分案件是因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承包双方管理不够规范,管理中缺乏法律思维造成的。通过对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进而将法律思维普及到工程管理工作中去,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工程纠纷案件的发生率。
工程法学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对工程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以及对法律的正确适用两个方面,对律师代理工程纠纷案件及法官裁判有直接帮助作用。
工程法学研究也可以为国家对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与建设工程有关法律立法提供最贴近现实的良好建议。
Q5 何为工程纠纷?
答:“工程纠纷”一词并非法律术语,也不属于《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所列的案由名词,是作者为了研究工程纠纷案件的需要,专门创设的一个名词,即工程纠纷是指与工程有关的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及仲裁案件的总称。
比如:招投标纠纷、土地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纠纷)等。
Q6 何为工程法学思维?
答:就是运用工程法知识来分析和解决工程纠纷问题的思维模式。工程法思维是融合了工程和法学两大学科知识于一体所形成的一种专业的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方法,是单从工程思维或法律思维方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思维模式。工程法思维既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方法。
Q7 如何培养工程法学思维?
答:首先要学习工程专业知识,积累工程管理经验,并拥有法学理论知识;其次在工程和法学复合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出综合分析有关工程纠纷的思维,从而以这种思维和能力去解决工程纠纷问题。工程法律思维和能力既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方法。
工程专业知识、工程管理经验和法学理论知识是培养工程法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人如果不拥有基本要素知识,工程法思维的培养就无从谈起。在众多的法律人中,其中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工程专业知识,也没有从事过工程管理工作,更没有工程管理经验的占大多数。此类法律人可以通过进修工程专业课程、深入工程现场参与工程管理等方式补足自己的短板,在学习工程专业知识的同时培养工程法思维。对于从工程领域转入律师行业的法律人,除进一步学习法学理论知识外,还应带着工程问题与法律知识进行高度融合,进而研究二者之间的经纬关系,进一步培养和提升工程法思维。
Q8 如何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
答:法律人(工程法律师、法官)采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问题,首先要能够精准查明工程纠纷的案件事实,并以该查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小前提);其次再寻找处理工程纠纷的法律规范(大前提)。查明工程纠纷案件事实是分析工程纠纷的第一要务和前提条件。只有在查明工程纠纷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此类纠纷归属于哪一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进而确定适用具体的法律条款。即:查明事实+法律适用=法律效果。
采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时,法律人(工程法律师、法官)一边从纷繁芜杂的案件证据中寻找和还原最接近客观事实的案情真相,一边对号入座地寻找适用案件纠纷的法律规定,法律人的思维往往是同时在案件事实和法律规范之间来回穿梭,寻找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之间的最佳匹配点。
采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工程纠纷案件事实,可以轻松剔除一些与案件事实无关的或关系不大的情节或证据,可以直奔工程纠纷案件的事实真相。这是因为法律人(工程法律师、法官)不仅拥有丰富的工程专业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同时对不同工程纠纷所适用的法律规范也是十分清晰,所以他们分析工程纠纷案件的效力和精准程度是一般律师和法官无法比拟的。缺乏工程法知识的法律人是无法建立起工程法思维的。由于缺乏工程法知识,一般法律人(是指不具有工程法知识的法律人)在面对复杂工程案件和堆积如山的证据时往往表现的是无所适从,复杂的工程纠纷案情和繁杂的证据会像钢筋混凝土一样将一般法律人拒绝在案件真相之外。“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程法思维的培养就是我们法律人的“器”,精准分析工程纠纷案件事实就是我们的“事”。专业人做专业事,要正确处理工程纠纷专业案件,我们首先就要成为专业人——工程法思维的法律人。
Q9 什么是工程法学律师?
A答:工程法律师是指能用工程法思维分析和解决工程纠纷问题的律师,又被称之为工程法律师。
作为一名的工程法律师,首先要学习和掌握工程专业学科中的常识性问题和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并能将工程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进行融合研究,进而培养自身的工程法思维;其次要能运用工程法思维来分析和解决工程纠纷问题。是否具备工程法思维是判断工程法律师的一项重要标准。
工程法律师对有关工程的法律知识仅停留在了解的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要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逐一研究。因为无论律师代理的是原告还是被告,正确适用法律是成功代理案件的基本要求。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确定结果,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二者任何一项出现偏差,都不会得出正确的结果。所以对工程法律师的素质要求是高于一般律师标准的。
Q10 工程法律师培养路径是什么?
答:工程法专业律师培养路径有三条。
第一是大学正在探索2+2或4+3复合培养模式,两年法学专业学习,2年工程专业学习,或者4年工程专业学习,3年法学研究生学习,专门培养工程法学专业人才。我国的台湾地区高校就开设了工程法学专业。东南大学开设的工程法学专业是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国大陆首批试点培养工程法学专业人才的典范。
第二是工程专业人才经过凤凰涅槃,通过法考,获取律师资格,从事工程法专业律师。目前这一工程法律师的培养路径已被国家明令取消。
第三个路径是在多次工程纠纷案件代理中获得一定经验的律师,经过不停的积累经验所成长起来的对工程纠纷案件代理有一定心得体会的律师,被称为工程纠纷经验律师,虽然其拥有丰富的实操经验,但由于并不掌握工程专业知识,依然无法真正进入工程法领域,无法突破经验之外新的工程纠纷问题给自己带来的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