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茶面“硌牙”至损伤,消费者能否获赔偿?

来源:北京西城法院

文章摘要
一碗热气腾腾的油茶面,入口醇香、绵密细滑,是很多北方人儿时舌尖上幸福味道的回忆。但是喝油茶面居然还能硌劈牙齿?消费者索要赔偿时遭到厂家拒绝,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一碗热气腾腾的油茶面,入口醇香、绵密细滑,是很多北方人儿时舌尖上幸福味道的回忆。但是喝油茶面居然还能硌劈牙齿?消费者索要赔偿时遭到厂家拒绝,无奈之下提起诉讼。
近日,西城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消费者能否得到赔偿呢?
案情简介
原告在市集上购买了一袋某厂家生产的油茶面,产品包装载明委托方为甲公司,受委托方为乙公司。某日,原告冲泡该油茶面食用,不曾想油茶面内竟有坚果壳,其臼齿被硌坏。
次日上午,原告因牙体仍感不适在某卫生服务站就诊,诊断为牙体缺损、牙隐裂,医嘱要求勿咬硬物,择期冠修复。原告曾有相关病史,半年前,原告因右上后牙冷热痛、自发痛于门诊就诊,诊断为慢性牙髓炎,牙隐裂。医生建议原告拔除,原告仅要求根管治疗尝试保留患牙,根管治疗后,患者又拒绝冠部修复。而现在,原告因为患齿被硌后疼痛难忍,不得不佩戴烤瓷冠,治疗费用不菲。原告将甲公司和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5000元,并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共计2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抗辩称,原告购买的产品确系二公司所生产、销售,但原告当庭出示的颗粒物质,不能证明是油茶面中的物质,不认可是食物硌伤,而且原告自身就有严重口腔疾病,本就应拔牙或戴冠保护,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
经查明,原告牙齿被异物硌伤后,保存了该异物作为证据,同事对其牙齿进行了拍照,并于当时拨打包装上的客服电话联系甲公司。原告因感牙体不适于次日就诊,根据医师“择期冠修复”的医嘱,向被告反馈牙体需要治疗的情况。因此,可以认定原告因食用异物导致牙体损伤的事实存在。
根据配料表和外包装显示,油茶面含有小麦粉、绵白糖、芝麻、花生仁、杏仁、青梅等成分。原告当庭提交的坚果果壳不能排除是未完全去除杏仁或青梅杂质的可能性。
原告作为消费者,客观上存在牙体基础病情,且在事发前就已建议拔除,但原告拒绝拔牙,选择根管治疗后未及时安装牙冠对牙体保护。原告当庭展示的果壳体积较小,法官考虑,如本人不存在牙髓炎、牙隐裂的基础病情,该异物不可能直接导致牙体劈裂。被告食品的杂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病情症状,但其本人牙体病情为后续治疗主要因素,故被告的责任对于损害后果考虑为次要因素,责任程度为30%。
原告要求生产者因产品质量导致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因该油茶面系乙公司生产,故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乙公司按30%比例支付原告医疗费1500元,并依法按医疗费三倍金额赔偿4500元。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消费者食用食品受到损害,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食用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本案原告逛市集时购买了油茶面,无法找到具体销售者,但包装上载明经营者和生产者,因此可以向法定责任主体提出合理合法的主张。当消费者因食用食品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尽可能保留证据
    食品本身:保留剩余的食品、包装、标签等。
    购买凭证:保存购物小票、发票、支付记录等,证明购买来源。
    医疗记录:如果因食用食品导致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保留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单据等。

  2. 及时与商家协商
    直接沟通:首先与销售方或生产方联系,说明情况,要求退换货、赔偿损失或承担医疗费用。
    书面记录:如果通过电话或网络沟通,建议保留聊天记录或录音,以备后续使用。

  3. 向相关部门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要求调查处理。
    消费者协会:联系消费者协会(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他们可以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
    网络平台:如果通过电商平台购买,可以向平台客服投诉,要求平台介入处理。

  4. 法律途径
    民事诉讼: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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