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约定试用期

来源: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文章摘要
我们在第5问中曾提到,约定试用期需满足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那么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情形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约定试用期,法院判决无效!

我们在第5问中曾提到,约定试用期需满足劳动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那么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情形也不能约定试用期?
约定试用期,法院判决无效!
陈某和某单位于2014年5月15日签订《建筑业劳动合同》一份,约定:甲方(该单位)安排乙方(陈某)在台州某公司项目部从事桩基岗位开机工作(工种);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2014年5月15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60天,试用期内每天报酬80元,试用期满后甲方每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100元。2014年6月29日,陈某因工受伤,最终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八级伤残。陈某于2015年3月19日向三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其中一项申请为该单位向陈某支付以100元/天计算的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本案后经陈某起诉到三门县人民法院,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定原告的工资为100元/天,以3050元/月计算陈某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法院为什么不认可约定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故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故本院根据原、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认定原告的工资为100元/天,并据此认定原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为3050元/月×6个月=18300元。
律师视角
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临时用工。如果公司以约定试用期来解决临时用工问题,对劳动者不公,容易发生纠纷;正常的短息用工,如果劳动者认为企业约定试用期侵权,劳动者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试用期还是应该依法使用。
在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类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也不得约定试用期。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哪怕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有变化,也不得约定试用期。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志愿兵、义务兵退出现役到地方工作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87]17号)第三条规定,志愿兵转业、义务兵退伍后,无论分配到何单位、从事何种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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