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睡不关门,易成受害人

来源:法纳刑辩

文章摘要
导读 人人都有一些睡觉的小习惯,比如睡觉时身边一定不可以有闹钟的滴答声,否则无法入睡;比如睡觉一定要抱着枕头才会觉得有安全感;比如喜欢裸睡,认为裸睡给人一种无拘无束的舒适感,有助于放松心情。

导读
人人都有一些睡觉的小习惯,比如睡觉时身边一定不可以有闹钟的滴答声,否则无法入睡;比如睡觉一定要抱着枕头才会觉得有安全感;比如喜欢裸睡,认为裸睡给人一种无拘无束的舒适感,有助于放松心情。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习惯,睡觉之前,都应当有安全防范意识,都应当把门窗锁好。近日在嘉兴,一名习惯裸睡的女子,睡觉前未关好门窗,在睡梦中遭到陌生男强奸。
事件回顾
近日,浙江嘉兴秀洲区发生一起女性深夜遭入室强奸案,女子直到第二天早晨老公回来时,才发现自己被人强奸而后报警。
办案民警介绍:“受害人当时还处在一个睡眠状态,自己被强奸意识也不是太清醒,等到第二天自己老公回来了,她向老公叙述了凌晨经过。老公告诉她,并不是他与老婆发生了性行为。”直到这时,该女子才知道自己可能被强奸。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介绍,受害女子喜欢裸睡,门也没关、灯也没关,自己看到后欲罢不能,“一个女人光秃秃的这样躺在床上,就有点激动,我就衣服脱了,上床去,她也没有拒绝我,就发生了关系。”周某辩解,并认为该女子是自愿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纳说法
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
被害人是否属于自愿?
强奸包括两个行为,一是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二是奸淫行为。行为人入室强奸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无疑。
根据《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行为人辩解说该女子没有拒绝自己,是自愿的,是否成立呢?
这就涉及到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奸手段是否属于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中的“其他手段”的问题。其他手段,是指效果与暴力、胁迫相当的其他使妇女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手段。
第一,“其他手段”的本质是违背妇女意志。可想而知,该女子若知道行为人不是自己的丈夫,是绝对不会同意进行性行为的。第二,“其他手段”的效果应是造成妇女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该女子当时正处在睡眠状态,即属于不知反抗的状态;第三,“其他手段”的程度应达到妇女明显无法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程度。由于睡眠状态中的女子误以为是与丈夫发生性行为,对行为人毫无戒备心,该女子确处于明显不知反抗的程度。
因此该女子并非像行为人所说那样是“自愿”的,行为人冒充了女子的丈夫进行了强奸,采取的是骗奸的手段,他所谓受害人“自愿”的诡辩是不成立的。
此外,法纳君再给大家列几种强奸的“其他手段”。诱奸,如假装治病强奸,利用迷信强奸。迷奸,如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进行强奸。偷奸,如趁妇女自己喝醉进行强奸。
外国刑法对此种情形的单独规定
乘机强奸罪,是指乘妇女心神丧失或不能抗拒而进行奸淫的行为。德国、意大利、奥地利、瑞士、日本等国刑法对此均有规定。所谓不能抗拒,是指由于心神丧失以外的原因,在心理上或身体上不能抗拒或明显难以抗拒,例如:熟睡状态、重病状态就属于不能抗拒状态。该案中的女子即处于不能抗拒状态,根据外国刑法,行为人利用这一状态而进行强奸已构成乘机强奸罪。
西谚云:“私宅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女主裸睡系其自由,不容侵犯。不过,法纳君还是不免提醒:裸睡有风险,女生需谨慎。

技术驱动法律,专业成就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