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作为社会边缘群体,旧衣危房,鲜有人念,财产留存,离世后无人继承,该如何处理,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庞老太系退休职工,其于2022年6月死亡,享年79岁,其父亲、母亲、丈夫、子女均于庞老太前离世,也无任何兄弟姐妹,亲人去世后的孤苦伶仃无人问津,生活的压抑使得庞老太晚年患上二级精神残疾且因病于2020年8月进入精神病院就诊,后庞老太一直由社区工作人员照顾。庞老太生前艰苦朴素、操劳一生,晚年终老之时其名下财产有房屋一套、储蓄存单五张,合计15万元、银行账户存款35000元,以及少量现金。后其所在社区居委会依据法律规定,申请认定庞老太的遗产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法院审理
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至庞老太生前居住地向派出所及社区工作人员、庞老太朋友深入了解老人的生前生活。了解到庞老太确系无人扶养状态,也并未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对庞老太予以照顾,最终审查居委会申请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布申请认领公告后,确认庞老太生前财产为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所有。
法官释法
本案中,庞老太系孤寡老人,无法定继承人,也未订立遗嘱。生前除社区工作人员外无其他人出于自愿之念施以关怀,而社区工作人员对庞老太的扶养行为是履行职务行为,不应当据此分配遗产。故庞老太去世后其遗产为无主财产。认定公民无主财产案件属于特别程序(非诉)案件,无需开庭审理,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期一年届满后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要求认定财产无主的根据。
第一百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八条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链接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孤寡老人去世,生前财产如何处理?
作者:阿拉尔市人民法院来源:阿拉尔市人民法院

孤寡老人作为社会边缘群体,旧衣危房,鲜有人念,财产留存,离世后无人继承,该如何处理,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庞老太系退休职工,其于2022年6月死亡,享年79岁,其父亲、母亲、丈夫、子女均于庞